一、业务定义
账单分期是指浙江民泰商业银行根据持卡人的申请,对其已出账单的未转分期的消费金额和预借现金金额(含取现和转出,下同)提供分期偿还服务的业务。
二、业务规则及约定条款
(一)申请条件
1. 账单分期仅限信用状况良好、卡片/账户状态正常的信用卡主卡持卡人办理。
2.每次申请账单分期的最低金额为人民币(下同)1000元,申请时限为账单日次日起至该期账单最后还款日(即到期还款日)前一日为止。
3. 持卡人可选择以下任一方式申请账单分期付款:
(1)致电我行24小时客户服务热线40088-96521。
(2)发送我行指定短信内容至1069000796521。
(3)其他我行对外公告的办理渠道。
4.持卡人可对账户名下可分期金额的部分或全部申请账单分期。对部分金额申请账单分期的,剩余部分需至少在次日方可再次申请账单分期。
5.账单分期申请是否通过,以银行最终评定结果为准。
(二)费率
分期期数 | 手续费率 | |
一次性收取时总费率 | 分期收取时每期费率 | |
3期 | 1.95% | 0.70% |
6期 | 3.60% | 0.75% |
9期 | 5.85% | 0.78% |
12期 | 8.40% | 0.80% |
18期 | 12.60% | 0.80% |
24期 | 18.00% | 0.82% |
注:上述手续费率为基准参考价格,民泰银行将根据市场情况和客户资质上下浮动,请以申请时告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