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笔191元的透支款,5年后却突然涨到了上万元。
万分委屈的董小姐讲述了自己是如何被这笔从天而降的债务给砸中的。而同时,也想给卡包越来越鼓的市民们提个醒。
她的这张信用卡,是2006年入读某经济职业技术学院时办的,当时还是大一新生的她,办卡时被告知,透支额只有200元。
因为时间过了许久,董小姐称已经记不清楚当时办卡的具体流程。只记得当时被告知:现在规定一些奖励补助类资金不能发放现金,所以需要办一张银行卡以方便资金的发放。
她说,当时学校方面要求班上每个同学都要办这张卡,她也不好意思不办,就没多想。过了一阵子,信用卡就办到手了。
在当时来说,信用卡在学生群体里还是新鲜玩意。所以董小姐也没用过几次,基本就在钱包里放着。
之后,她从学校毕业,同学们各奔东西。董小姐在本地找到一份工作后,又办了一些银行卡,而这张大学时代的信用卡逐渐被遗忘了。
让董小姐始料不及的是,当这张老旧的信用卡再次回到她的视线时,给她带来的是惊讶和不知所措。
5年没用的信用卡突然被人催款
今年3月,董小姐接到一个陌生电话,对方是个男人,说的就一个意思,赶紧还钱。
这年头,此类骗术屡见不鲜,起初董小姐也没当回事。可对方不厌其烦地打来电话,和对方多聊了几句后,董小姐终于明白了。
打来电话的这位陈先生是一家投资公司的,自称和某银行是合作单位,负责向一些长期欠债不还的无赖客户催讨欠款。
临了,陈先生扔下一句话:不信你可以自己去银行查。
好端端成了无赖客户了,董小姐只好去银行里求证,结果在她名下还真查出一个卡号,并拉出了一溜长长的明细单,欠款10854.43元。
而账单显示,最后一笔消费是2007年5月,当时透支了191.11元。
这下,董小姐傻眼了,虽说也不是拿不出这一万块钱,可对一个工作没多久、月薪2000多元的女孩来说,想想也蛮心痛的。
她赶忙联系了银行客服,找到信用卡中心查看了当时的一些资料,在基本确认了自己的签名后,那张灰色的老旧信用卡重新回到了她的记忆中。
董小姐说,她是真的忘记当时还欠着这么一笔钱了,可能是借给同学刷了一下,后来忘了就没去还。
毕竟才200元不到,我也不会为了这么点儿钱去恶意透支吧。而且董小姐咬定,这5年来她没有收到任何来自银行方面的单据,今年3月以前也没有接到过其他催款电话。
我家确实搬过一次,但手机号码这么多年了一直都是这个号,没变过。因为阴差阳错欠下这笔账,董小姐现在十分焦虑。
银行表示扣款有依据
191.11元的透支额,经过近5年的时间,是怎么变成10854.43元的呢?
据发卡银行信用卡部经理陈先生介绍,虽然这件事听上去有些离奇,但他们也是有依据的。
这种情况,增加积累的欠款主要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这笔欠款每个运转周期(1个月左右)会产生利息,这些利息到了下一个周期会变成本金;另外,信用卡在每一个还款周期时都会产生一个最小还款额度,如果连续一段时间,卡主的还款额度没能达到最小还款额度,就会按照比例形成滞纳金,这些也会归入到透支的本金内。
至于董小姐提到没有收到催款通知的事情,陈先生解释,对于几百元的小额透支,他们一般都是采用信函提醒的方式。
如果连续3次寄出信件后对方没有反应,我们视为催讨未果。因为董小姐地址有过变更,但没有反馈到我们这里,所以在这个环节上出现了问题。
不过陈先生也说,这件事他会再去具体了解一下,并和董小姐坐下来沟通沟通,争取有个双方都满意的结果。
同时,陈先生也想提醒一些卡包鼓鼓的市民:遇到自身信息变更,还是要及时和银行打声招呼;长期不用的银行卡最好及时注销;而在有能力偿还信用卡欠款时,尽量连本带息一起还上,以免造成遗忘的情况。
律师看法
银行若不能举证有效催收 欠款则已超过追讨期
191.11元,过了5年飞涨到10854.43元。究竟谁该为这笔欠款买单呢?律师认为,透支的钱是要还的。信用卡透支后未归还,属于客户违约现象,缴纳一定补偿是应该的。但这些利息、滞纳金属于违约责任,有法律意见规定应该与损失相当。
2007年的191元和2012年的1万多元钱,显然不能画上等号,相差太多。
另外,董小姐虽然联系地址出现改变,但联系方式并未改变,还是有办法通知到的。在这次事件中,银行是受害方,但在利益受损的情况下,它应该想办法避免损失扩大,否则其中一部分扩大化的损失,它自身也要承担责任。
律师提出,进入司法程序,如果银行不能举证在认定董小姐违约后两年内,对她进行过有效的催收,那么,董小姐可以这笔欠款已超过追讨期为由,为自己争取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