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晋商消费金融客户征信报告出现侮辱性言论,引起社会关注。5月28日,银保监会官方网站发布文件显示,北京银保监局要求北京市所有汽车金融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依法规范募集行为,不得以恐吓、威胁等手段催收贷款。针对借款人未能按时足额还款造成的不良信用信息,各机构应通过短信、电话、微信等方式提醒和告知借款人,再报送金融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北京市银保监局发布《北京银保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辖内汽车金融公司、消费金融公司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通知《通知》),重点规范北京市汽车金融公司和消费金融公司的价格管理、合同管理和行为管理,建立健全金融服务信息披露流程,维护金融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
除规范征信和用户信用信息管理之外,通知还要求各机构彻底梳理并立即修订现有贷款合同格式条款,并在合同首页以足以引起金融消费者注意的方式,特别是贷款金额、贷款年利率等与金融消费者有深远利益关系的内容引起金融消费者的注意,不易引发消费纠纷的贷款利率为保护消费者的知情权和自主选择权。
同时,通知强调,机构不得强行对保险等金融产品进行捆绑和搭售,并依法保存和使用客户身份信息和交易信息。
对于电子合同,通知明确要求各机构落实上述要求,并于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系统改造。
通知要求,各机构要高度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明确消费者投诉处理流程规范和处理期限,提高响应速度,妥善处理金融消费者投诉。要求各机构指定一名高阶管理人员负责举报投诉处理工作,加强内部监督,妥善巩固消费者权益保护主体责任。同时,鼓励各机构结合自身业务特点,积极开展消费金融知识普及教育活动,提高金融消费者在金融服务价格管理、信贷审批等方面的金融素养和诚信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