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成才的故事,我们都应该有所耳闻,但少年犯法的案件,也是时有发生。近日,一个个17岁少年找成年人应聘信用卡推销员,刻假章伪造工作单位证明,联系邮寄人截留部分信用卡,再通过房产公司套现并挥霍一空,这些伎俩竟然都出自一个少年之手,不得不让人感慨万千。
据了解,年仅17岁的小李出生于农村家庭,爱好上网。8岁时母亲病故,10岁时父亲再婚。上学不多的他很早就到青岛、广州等地打工。由于法律意识淡薄和缺乏教育管教,一直没有违法违纪不良记录的小李,却因为贪图享乐而误入歧途。
在2009年10月份得知一位朋友在潍坊一家银行里做过信用卡推销员,就也想通过办信用卡从中收取手续费。由于年龄不满18岁,他为朋友张某买了一张假学历证明,使张某应聘成功。
随后,他又伪造了当地一所学校的公章,遇到没有符合申请条件单位的客户,他和张某就会让客户填写或者自己代填申请表,并用公章伪造学校工作证明。
通过张某个人关系,两人又找到信用卡的邮寄人将信用卡截下,同时对信用卡申请人说这些卡还没有办出来。
拿到信用卡后,两人利用房地产公司的POS机进行信用卡套现,前后得到了6.5万元现金,还刷卡消费了4000多元。几个月的时间里,6万多元钱被挥霍一空,而两人仅仅向银行偿还了5900元。
鉴于小李系初次犯罪,犯罪时未满18周岁,家人积极退赔赃款和缴纳罚金,归案后认罪悔罪,法院从有利于其成长的角度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