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
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是我国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基础设施,是在国务院领导下,由中国人民银行组织商业银行建立的个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其日常运行和管理由中国人民银行征信服务中心承担。该数据库采集、保存、整理个人信用信息,为商业银行和本人提供信用报告查询服务,为货币政策、金融监管和其他法定用途提供有关信息服务。
二、个人信用报告
个人信用报告是征信机构提供的关于个人信用记录的书面文件。目前个人信用报告是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的基础产品,它系统全面地记录个人信用活动、反映个人信用状况。
个人信用报告包括哪些内容:
1)个人基本信息,包括个人身份信息、居住信息、职业信息等。如:姓名、证件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等;
2)个人信用历史,包括个人贷款信息(贷款金额、贷款期限、还款记录等),信用卡信息(信用额度、还款记录等),为他人贷款担保的信息(担保金额、被担保人实际贷款余额等);
3)个人信用报告被查询记录(包括"何时、何人、基于何种原因"查看了您的信用报告);
4)个人社保等信息。
三、个人信用报告查询
个人查询:客户本人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前往当地人民银行征信管理部门查询。
机构查询:商业银行在审核个人贷记卡、准贷记卡申请时,如经过您本人的书面授权,便可以看到您的信用报告;如果您已经是某家商业银行的借款客户,或持有该行的信用卡,那么该商业银行因进行贷后风险管理涉及对您个人信用报告的查询,无须取得您的书面同意。
四、拥有良好的个人信用记录
信用记录被广泛应用于留学、创业、购车、信用卡等贷款申请的审核,以及购买保险、租房、求职等个人影响较大的事件中,对个人的生活和事业将产生重要影响。
要拥有良好的个人信用,请注意以下几点:
1)请尽早建立本人的信用记录。例如:办一张信用卡。
2)努力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关键是要树立诚实守信的观念,及时归还贷款及信用卡透支款项,按时交纳各种费用,避免逾期还款。否则,不良行为就会如实反映在信用记录中,对个人信用形成不良影响。
3)关心自己的信用记录。由于一些无法避免的原因,如输入错误等,信用报告中的信息可能会出现错误。一旦发现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内容有错误,应尽快联系提供信用报告的机构,及时纠正错误信息,以免使自己受到不利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