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随着银行征信体系的不断健全和发展,如今个人信用报告就相当于一份金融身份证。里面不仅有个人身份信息、居住信息、职业信息等内容,还包括信用交易信息等重要内容。但是,本报日前接到市民杨先生(化名)反映,他的信用报告在其并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一些金融机构多次查询,甚至个人征信记录也被泄露到底是谁动了我的信用记录?成为他心中的疑问。
读者反映
多银行查过信息
担忧隐私被泄露
市民杨先生最近准备买房,为了解自己能否在银行申请贷款,他特意去位于解放北路的中国人民银行查询自己的个人信用报告。细心的杨先生发现,自己的信用报告居然被多家银行查询过,半年之内达四次。我曾经在申请信用卡时签署过个人信用记录的查询书,但绝没有四次这么多。其中最可疑的就是今年6月1日,天津银行查询过我的信用记录。但是我从来没有授权天津银行查询我的信息,也没有在天津银行做过贷款。这信用报告收集的个人信息比我家户口本的内容还详细呢,里面有我的家庭地址、工作单位、所有的信用卡的开卡信息以及我贷款买房的情况等等。杨先生有些焦虑地表示,如此重要的个人信用报告能被多家银行随意查询,这对用户的安全有很大威胁。
杨先生向记者提供了自己的个人信用记录。最后一页查询记录显示,除了杨先生所用的信用卡发卡银行有过查询外,还出现了天津银行的名字,其查询原因是贷款审批。可杨先生说:我从来没有在天津银行办理过相关业务,我怀疑一些房屋中介所掌握的我的信息就是银行外泄的。
【天津银行】
是谁查询的还需调查
带着疑问,记者前往天津银行总行进行了调查。在个人贷款中心,一位姓张的工作人员查核了记者身份后表示,通过个人信用报告来看,杨先生确实没有和天津银行有过业务往来,这种情况他们银行还是第一次出现。
根据相关规定,银行的柜台工作人员是接触不到征信查询的,能进行征信查询的基本是信贷部门。该工作人员又查核了查询者的用户代码后表示,还需要调查才能明确到底是谁查询的及查询原因等情况。
【中国银行】
未经授权银行不得查询
记者从中国银行天津分行了解到,要进行个人信用查询,用户必须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银行征信管理部门,填写申请表格,并亲笔签字确认才可以查询。如果是代理查询,必须有用户本人的授权书和身份证原件才行。即使是金融机构查询个人的信用报告,也必须得到本人的授权和同意,否则就是违规。金融机构每次查询个人的信用报告后,都会记录在案,如果消费者发现查询记录中有银行越权查询的情况,有权向查询银行核实,发现违规可向人民银行反映。
名词解释
个人信用报告
凡与银行发生信贷关系或开立个人结算账户的个人都有信用报告。个人信用报告是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记录个人过去信用信息的文件,内容包含个人基本信息、银行信贷交易信息和与个人信用状况密切相关的行政处罚信息、法院强制信息等社会公共信息,是市民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经济身份证。人们贷款买房、买车或申请信用卡,商业银行都会查看申请人的信用报告。本市建立信用档案的自然人已达到857.21万人,系统日均查询量9330多次。
延伸调查
交钱轻易可查家常便饭
在调查中,记者发现除了个人和商业银行外,一些人和单位同样可以查到任何人的信用信息,并借此大发不义之财。
记者登录了一家网上办理信用卡的网站,并按照网站广告所留的电话,和一个操外地口音的男子取得了联系。当记者提出想查询他人的信用记录后,该男子满口答应但需要交150元的代办费,打钱到他的卡号后便可以打出记者提供姓名的个人信用信息。随后,记者拨打了十几个办卡中心的电话,得到的答案都是可以随时代办查询,给出的代办报价最高180元,最低100元。
随后,记者又走访了一些贷款中介和房屋中介,发现个人征信被泄露的状况严重,只要提供身份证号码和姓名,十几分钟便可以得到他人的个人信用记录。征信记录查询已经成为了这些机构赚钱的途径。
律师说法
出售个人信息可究刑责
针对此现象,四方君汇律师事务所的律师魏炜表示,信用报告的查询是十分严格的,目前,除司法查询外,其他任何原因想查看他人的信用报告,都要经过其本人的书面授权。公民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以及个人不得非法获取,更不能出售或者非法提供给他人。否则,就会侵犯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如果情节严重,还将涉嫌犯罪,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国家机关或者金融、电信、交通、教育、医疗等单位的工作人员,违反国家规定,将本单位在履行职责或提供服务过程中获得的公民个人信息,出售或非法提供给他人,情节严重的,将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窃取或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上述信息,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