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签字方式消费 信用卡丢失惹麻烦
我最近一直没有使用信用卡,怎么可能拿信用卡在商场消费呢?
当被银行告知自己的信用卡被透支一万元时,王女士非常纳闷,她告诉记者,最近收到银行短信还款通知,上面显示自己曾在一家商场消费万元电器,这并不是诈骗短信,而是真实的事情。
据王女士回忆,她近期并未使用过该银行卡,何来这笔消费呢?发生这样的蹊跷事后,王女士调查后发现,原来这笔费用是他人盗刷她的信用卡导致的。
现在她致电本报法援热线咨询,究竟她该不该为这笔消费买单呢?银行、商家是否需要承担一部分的责任呢?
信用卡主:卡丢失后被透支万元
面对万元的透支费用,王女士很无奈,她说:我也就是普通白领,一万元相当于我两个多月的工资啊,更关键的是我自己根本没有消费,却要帮别人偿还银行一万元的账务,真是冤啊。她告诉记者,之前自己办理了一张某银行的信用卡,但一直很少使用,拿到卡后,我就一直没注意它(卡)放在哪边了。
直到前几天,王女士收到一条银行发来的短信,上面显示一张信用卡透支消费了一万,提醒她注意偿还日期。她当时就很纳闷了,不记得自己购买过大额商品啊,于是她第一反应就想赶紧找到这张卡,查询一下消费明细。可找来找去,这张卡好像失踪了似的。这时候的王女士才意识到,可能这张信用卡已经丢失了,至于什么时候丢失的,她也全然不知,正是由于不知道信用卡丢失了,一直没有挂失,这不,给他人钻了空子。
他人在不知道信用卡密码的情况下,怎么能够刷卡购物的呢?王女士回忆道:我没有给这张信用卡设置密码。没有密码的信用卡,如同未上锁的房门,很容易遭他人盗用。为何她当初不设置密码呢?此时的王女士后悔莫及,她表示自己当初稀里糊涂,一来为了使用方面,二来觉得不经常使用信用卡,就没有给其设置密码。
有过刷卡经验的读者都知道,信用卡在刷卡使用时,需要签字确认,并且所签姓名必须与卡主姓名相同。那么,拾卡者又是怎么知道持卡人姓名的呢?王女士认为正是自己在信用卡背面的签名泄露了导致的,所以拾卡者很容易就能知晓卡主人的姓名。根据商场提供的收据单,拾卡者是签写的我的名字。
王女士也曾报警,商场配合警方调取监控录像,但是由于画面清晰度不高,不能看出拾卡消费者清晰的面孔。因此,王女士认为,我是女士,可是据商场提供的监控录像可以看出持我卡消费的是男士,那么商场在收银时,看到信用卡信息和使用者不符合,为什么允许这场交易进行呢?她认为商场应该认真审核持卡消费者信息,因此自己信用卡被透支,商场也应该承担一部分的责任。
银行工作人员:信用卡消费有两种方式
据该银行工作人员介绍,银行信用卡持卡人可以使用签字或者密码加签名的两种方式消费。客户在银行办理信用卡业务时,银行工作人员会提醒客户办理密码消费,但办不办完全根据客户的意愿。
因此银行工作人员提醒广大消费者妥善保管好个人信用卡,最好开设密码,一旦发现信用卡丢失及时挂失,以免对个人财产造成损失。
律师观点
银行不担责 商家或担次责
江苏国成律师事务所郭海滨律师认为,银行不承担责任,商家不承担责任或承担次要责任。根据我国《民法通则》中的过错原则,持卡人王女士自己将信用卡丢失,并且没有及时挂失,信用卡也没有设置密码,才导致信用卡被透支,持卡人有很大的过错,理应承担主要责任。
商家只有对持卡消费者形式审查的义务,只需核对消费者姓名是否与持卡人姓名一致即可。因为王女士信用卡背面签有自己的姓名,如果拾卡消费者笔迹与王女士笔迹有明显的出入,商家发现此情况后但没有阻止交易的进行,那么商家就需要承担一定的次要责任。但若拾卡者蓄意模仿持卡人签名,并且笔迹与持卡人笔迹十分相似,只要商家进行了核对,尽到了形式审查义务,而商家是无法进行笔迹鉴定的,那商家就不需要承担任何责任。
郭海滨还指出,即便持卡人发现信用卡丢失并去银行办理挂失业务,挂失前所产生的损失也将由持卡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