月入仅千余元的上海市民小周,曾在银行办了12张信用卡,并欠债15万元,其父老周不得不替子还了债,并将其信用卡没收。但小周此后又办了13张信用卡,其中3家银行为其办了2张以上,并再次透支15万元。这回,老周不得不卖房还卡,还因此造成家庭破裂。
银行的嫌贫爱富众所周知,但办信用卡似乎是个例外,不仅服务热情,不设门槛,甚或有些都不需本人亲自上银行申请,足不出户,卡就送上门来。银行为抢夺信用卡市场,热情之高,服务之周到,堪称奇绝,唯独忘了还有风险二字。
正如这位小周,月入仅千余元,但并不妨碍他成为各家银行信用卡的座上宾。于是乎,钱来之容易,透支、挥霍又算得了什么?只苦了老父亲,为儿子的几张卡而不得不卖房。小周固然应为其行为负责,但银行的慷慨无度,难道就没责任?小周是滥用了个人信用,但银行又何尝不是透支了信用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