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某曾因敲诈勒索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刑满出来后并没有安分守己的过生活,而是通过购买使用磁卡读写器盗取刷卡者个人信息,然后自制信用卡套现的方式,进行信用卡异地盗刷,取现等犯罪手法。共盗取他人银行账户磁条信息200余条。
信用卡在身上却遭盗刷
皇姑区市民王先生突然接到一条手机短信,信息显示其名下的信用卡在浙江杭州被使用提现数千元。身在沈阳的王先生以为接到的是诈骗短信,也没太在意。几天后,王先生持卡消费时,被商场告知信用额度不足,无法使用。
王先生来到银行查询获悉,自己手中的信用卡确有在浙江杭州消费的记录。信用卡被人在异地盗刷提现,银行方面表示也无能为力,建议王先生到公安机关报警。报警时,王先生还遇到多位前来报警的信用卡持有者,他们的遭遇和王先生一样,有的人直到银行发来催款单才知道自己的信用卡遭人盗用提现。
立案后,皇姑警方侦查发现这些遭到盗刷的信用卡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曾从皇姑一民房POS机上刷用套现过。警方侦查发现,办理POS机的业主是沈阳人余某,外地银行影像显示提现者正是余某。
帮刷卡提现暗中窃取信息
余某今年47岁,曾因敲诈勒索罪、伪造居民身份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6个月。2007年年底刑满释放后,余某看到银行方面在办理信用卡和发放POS机等方面都存在着审查不严的情况,就以沈阳市一家超市的名义,向银行方面申请安装POS机。审查通过后,银行方面向余某提供了POS机。
正常情况下,信用卡持有者刷卡消费享有最长50天免息还款期。现实中,许多信用卡持有者都有提现的需求。如果直接从ATM机提现,持卡者需要承担利息。如果持卡者假借刷卡消费直接套取现金,则不需要支付高额利息,只需要向POS机单位支付一小笔手续费。
余某通过网络等渠道散发可以帮办提现信息,吸引信用卡提现需求者,每笔提现按2%3%收取手续费。一次,余某在网上看到有人使用磁卡读写器盗取刷卡者个人信息,然后自制信用卡套现,他心动了!
随后,余某通过网络购买来了磁卡读写器、空白磁条卡等工具实施作案。余某在为他人办理提现过程中,在对方不知情的情况下,利用事先准备好的磁卡读写器盗取信用卡磁条信息,并利用对方提现输入取款密码时,详细记下对方的密码。
异地套现4万多获刑4年半
在盗取了对方信用卡磁条信息和密码后,余某将这些信息都写入空白磁条卡,自制对方的信用卡。经审,余某共盗取他人银行账户磁条信息200余条,并根据这些信息制作了大量银行卡。
余某先后在辽宁沈阳,山东青岛、济南,重庆,湖北宜昌、武汉,上海,浙江杭州等地,使用这些伪造的信用卡在当地ATM银行自动取款柜员机盗取王某等人卡内现金44400元。盗取的钱款全被其挥霍一空。就在余某被警方抓获时,他身上还有53张磁条卡,经银行鉴定全为伪造银行信用卡。
今年5月底,皇姑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余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伪造的信用卡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依法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