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经济发展水平差异,各地区的最低工资标准是不同的,那么2020年南宁市的最低工资标准是怎样的呢?一起来看看广西壮族自治区最新的最低工资标准吧!
南宁最低工资标准2020?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20〕1号)文件规定,自2020年3月1日起,广西最低工资标准按如下标准执行:
【1】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北海、防城港、钦州等市的市区,以及东兴市:最低工资标准1810元/月,17.5元/时。
【2】贵港、玉林、百色、贺州、河池、来宾、崇左等市的市区:最低工资标准1580元/月,15.3元/时。
【3】各县、自治县、县级市(东兴市除外):最低工资标准1430元/月,14元/时。
(图示来源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官网)
由此可知,2020年南宁市的最低工资标准为1810元/月,17.5元/时。
以上即为对2020年南宁最低工资标准的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