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民生银行发布一则积分累计调整公告,公告表示:自2018年09月01日起,民生银行将对信用卡积分累计规则进行调整,09月01日(含)之后入账的交易将按照新的累计规则计算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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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调整内容如下:
(一)调整自然月内信用卡积分累计上限
1、单个自然月内,按照客户名下已激活卡片(不含公务卡和消贷类卡)客户级授信额度的2倍设定积分累计额度上限( 主附卡积分合并累计至主卡账户,本外币交易均以实际入账时间为准);
2、单个自然月内,按照交易入账时间的先后顺序依次累计积分,如客户当月累计的积分超过客户级2倍额度上限,超出的部分将不再累计至持卡客户的账户中。
注:
(1)单个自然月内申请临时额度调整,临时调整的额度将不作为积分累计上限的计算依据;
(2)单个自然月内账户进行额度调整,积分累计上限的额度调整将从下一个自然月开始生效;
(3)客户级授信额度的2倍积分累计上限是基本积分累积规则,如:生日当天3倍积分、女人花卡周四双倍积分等多倍积 分奖励、联名卡等特殊卡产品的积分累计均遵循此规则。
(二)调整积分兑换航空里程业务规则
自2018年09月1日(含)起,使用民生信用卡积分通过中国民生银行-民生商城-积分专区兑换航空里程业务将执行新的积分兑换规则,具体如下:
1、客户级有效的可兑换通用积分方可参与积分兑换航空里程业务;
2、用卡活动或抽奖活动等赠送的短期积分将不再参与积分兑换航空里程业务。
(三)其他指定不累积积分的商户列表
其他指定不累积积分的商户列表,详见《部分不累计积分的商户列表》,以每季度我行信用卡官方网站公示的版本为准。
注:《部分不累计积分的商户列表》将于每季度1日完成更新,可通过我行信用卡官方网站下载并查看版本的《部分不累计积分的商户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