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在与超过4000万个体工商户发生交易时,或将不能刷信用卡。央行起草了《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于2012年6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办法》中明确禁止收单机构对使用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作为收单结算账户的个体工商户开通信用卡受理功能。该意见稿规定,与同一特约商户签约的收单机构只能有一家。对于较大的星级宾馆酒店、百货类商户,可有两家收单机构与其签约,但每个收银柜台只能摆放一台互联网通用的受理终端(POS机)。而且使用个人账户作为结算账户的个体工商户,其申请的POS机不得开通信用卡受理。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李广乾表示:新规意味着中国超过4000万个体工商户将受波及,不让消费者使用信用卡,就意味着有不少消费能力与这些小微企业无缘,而且给消费者带来不方便。
希望国家在制定相关办法的同时应该要多多考虑到微小企业的利益和发展。合肥市个体劳动者协会负责人张有升则表示,微小企业本身的抗风险能力就比较弱,如果新的《办法》真要出台,对信用卡使用的限制,将更加不利于个体小企业的生存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