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为银行职员,却沉迷网络赌博输了200万元,拖欠30万元信用卡透支款无力偿还。因犯信用卡诈骗罪,该银行职员被判刑5年6个月,目前判决已生效。
2012年3月28日,银行会计结算部员工张某向南岸区警方自首。他称,他办理了4家银行的信用卡,透支31.3万元,已无力偿还。
据了解,他从2007年迷上日博娱乐场的网络赌博,几乎每天泡在上面,沉溺其中不能自拔,越赌越输,越输越想捞回来,陷入恶性循环。输了钱想翻本,他就找同事和朋友借,先后借了120万元,总共输掉200万元。由于完全没有偿还能力,就去办信用卡,想利用信用卡透支的方式再去赌博。
他分别向4家银行申请了信用卡,还找朋友帮忙,说是为了工作方便,用朋友的身份证去申办信用卡。
2009年6月份左右,他有一张银行卡的信用额度为8000元。银行每半年给他提高一次信用额度,每次信用额度提高一倍。最后这张卡的信用额度为24.6万元。他之所以能不断提高信用额度,就是用银行要求的最低还款额还款,还款后又通过POS机刷出来。
银行资料显示,张某在该行使用白金卡的过程中,用卡量较大,还款情况良好,每次均以最低还款额度还款,且他在另一家银行工作,收入稳定,他们根据张某本人的申请及综合评定来提升他的信用额度的。他们对客户额度授予,只在首次办卡时查询客户的征信,随后的额度提升只参考客户还款情况及客户本人职业等综合情况进行评定。
司法解释规定,发卡银行两次催收后,当事人超过三个月没有归还所欠款项的,属于恶意透支。恶意透支1万元以上就可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