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南京财富网聚焦信用卡消费的系列报道在网友中间引起了强烈的反响。本周,市民王先生也向本网反映,单位今年9月份统一换了工资卡,结果拿到手里发现竟是一张信用卡,后经了解,这张信用卡并不是他们的工资卡,只是办公室好心代他们所有职工办理的信用卡。问题是,单位可以在不证得本人同意的情况下就给我们办理信用卡吗?王先生质疑说。
读者案例:
工资卡变身信用卡
王先生在南京一所中学里工作,今年6月份临放假前接到学校通知,称从9月份开始将要换工资卡。上周末正式开学后,办公室通知他们每个员工去领卡。卡拿到手时是用信封封存好的,里面还有一张单子粘在银行卡上,上面有个提示,说是本卡信用额度8000元。王先生说,拿到这张卡之后他就感觉不对劲。细细一看,普通借记卡卡号是19位,这张卡是16位,上面还有拼音拼出的名字,研究了半天,感觉像是信用卡。
工资卡怎么会用信用卡呢?带着这个疑问,王先生联系了建设银行信用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卡号帮他核实了,王先生名下的这张卡的确是信用卡。既然是信用卡,那么透支账户与工资账户如何区分呢?如果用这张卡取现是否受手续费?工资打进去算是存款吗?对于这些问题,该工作人员解释称:如果是单位统一办理的,有可能是公务卡,工资打进去是么有利息的,其他基本和信用卡一样。但我们的公务卡分为普通公务卡和财政公务卡两种,手续费有所不同。
因为在系统中也无法查到这张卡属于哪种信用卡,这位工作人员建议王先生去和单位具体办卡的部门核实。
单位称是公务卡
在证实这就是一张信用卡之后,王先生又找到学校财务科的同事进一步了解这张卡的用处。但财务科人员告诉他,这张卡并不是学校将要统一换的工资卡,与工资卡也没有关系,可能是办公室为大家办理的公务卡,方便工作中的公共开支与报销,不过具体还得问办公室经办人。
究竟什么事公务卡呢?记者了解到,公务卡是中央财政预算公务卡的简称,是根据《财政部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印发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07〕63号)的有关规定,中央预算单位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和使用的,主要用于日常公务支出和财务报销业务,并兼顾私人消费的信用卡,且不可办理附属卡。目的是为了提高财政财务透明度、推进源头防治腐败工作,近年在国家预算单位中广泛推广。
一位银行人士解释说,公务卡与信用卡的主要区别是,公务卡与中央财政直接联网,同时,使用公务卡本地同行取款是不收取手续费的,且年费一般免收。其他则与信用卡一样,如果持卡人使用该卡在商户消费,透支部分有20~50天的免息日,也设有最低还款额等。
王先生表示,根据他的判断,这张信用卡并不一定是公务卡,可能就是普通的信用卡。更让他不能接受的是:单位怎么可以再不征得我们的同意就为我们班里信用卡呢?这不是强买强卖吗?
律师说法:
私自代办卡涉嫌违法
学校的行为对于王先生等员工是否构成侵权呢?江苏永衡昭辉律师事务合伙人律师王宏认为,如果王先生拿到的只是普通的信用卡,该单位对王先生构成的不单是侵犯隐私,其行为应当定义为盗用他人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申办银行卡,该行为已经构成违法。
他分析说,针对银行卡的申办规范,需要有持卡人在银行卡协议上签字方能生效。如果这张卡的申办并没有经过王先生的同意或是授权,是单位私自行为,这中间单位与银行之间肯定存在违规操作的行为。因此,这张信用卡对于王先生来说是无效的,其依附的信用卡协议对于王先生来说也没有法律约束力。对于王先生来说,现在完全可以要求银行立刻注销这张信用卡,并可以不承担开卡之后产生的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