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2月28日上午,央行发布公告:自2020年3月1日起,金融机构应与存量浮动利率贷款客户就定价基准转换条款进行协商,将原合同约定的利率定价方式转换为以LPR为定价基准加点形成(加点可为负值),原则上明年8月31日前要完成转换。
简单来说:去年10月份之前的商贷合同,都要转换成LPR合同。为什么要这样做?
道理很简单:最近两个月买房签的房贷合同,利率都是参考的5年期LPR,去年10月份以前,房贷合同没有参考LPR的房主们,他们怎么办?如果房贷利率不再参考4.9%的基准利率,以后5年期LPR如果下降的话,岂不是没以前买房人的份了?很明显,需要把两个利率体系都切换到LPR体系中,才能实现利率的市场化。
变化之一:房贷全部切换成LPR后,短期内不会大幅降息。
以前我们的房贷利率,参考的是基准利率,比如4.9%的基准几年都没变过,不管是实体经济还是个人买房,参考的都是这个利率。
现在的LPR新规,既有1年期,也有5年期,从过去几个月的LPR报价情况来看,1年期是持续下降的,但5年期只下调了5BP,幅度非常小。
此外,从不少城市的实践来看,目前各个城市加基点的幅度,依然动辄高达近百个基点,买房成本依然高企。这也就意味着,房地产调控“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的前提下,2020年3月份开启存量房贷转换LPR合同后,5年期LPR大幅下降的概率依然很小。
假如你对资金周转速度要求比较高,手里现金也很充裕,不习惯背着负债,或者身处房价偏低的偏远四五线城市,房贷期限越短越好。对这类人来说,贷的期限越久,利息支出越多,假如房子没有任何增值前景,又享受不到5年期LPR大幅下调的“实惠”,还不如早点把房贷还清,还能节省点成本。
变化之二:新规更照顾“刚需族”,长期来看,降息是大势所趋,选30年最稳妥。
央行对于LPR的规定是:首套房不低于5年期LPR的下限就可以,而二套房以上肯定要高60个基点以上。
也就是说,未来首套房利率下降的可能性是比较大的,多套房投机的成本会越来越高。
更何况,把眼光放长远,参考国际以及国内过去20-30年的情况,降息是大势所趋。
从历史情况看,央行逆回购利率下调通常不会一次就结束,新的一轮降息周期可能已开始。
最后做个总结。
第一,今年3月-8月存量房贷要全部完成转换LPR。
第二,新规下,短期大幅降息不可能,调控稳字当头。对资金足够、在小城市买房的人来说,房产缩水可能性很大,可选20年甚至10年,期限“越短越好”。
第三,对绝大部分刚需而言,只要是长期持有房产的,不要有任何犹豫,新规下选30年准没错,因为低利率大趋势难逆,核心城市的优质房产更应如此,贷款期限越长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