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立于1996年11月并于2015年12月3日在香港联合交易所主板挂牌上市(股票代码:3866.HK),青岛银行手机银行专为手机客户打造的移动金融服务平台,能够满足客户账户查询、转账、缴费等日常金融服务。
无不良征信。贷款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2.具有合法有效地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是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3.具有良好的的信息记录和还款意愿;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具有所购住房的商品房销(预)售合同或意向书;6.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已购且办理了住房抵押贷款的,原住房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7.有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8.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青岛银行是地方国有银行,1996年11月,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青岛银行作为我国首批设立的城市商业银行之一,在美丽的黄海之滨、中国品牌之都青岛成立,是山东省最大的地方法人银行。肩负探索地方金融改革发展、推动地方区域经济发展的历史使命,从青岛城市合作银行—青岛市商业银行——青岛银行,历经“逆境中求生存、调整中求发展”的涅磐新生,特别是2010年以来以“达到上市银行的规范和标准”为发展目标,青岛银行坚持改革创新,坚守风险底线,加强管理,加快发展,逐步成长为治理完善、运营平稳、指标良好、核心竞争力不断提升的现代金融企业。自2001年海尔集团入股至今,青岛银行开展多轮增资扩股,积极引入国内外优秀投资者,并以此为契机不断完善股权结构和公司治理机制。截至2015年一季度末,总股本为31.12亿股,总资产为1561.63亿元。入围英国银行家杂志(TheBanker)世界银行500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