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获悉,广东、海南、上海、浙江、厦门等地分别发布了关于地方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要求的通知。这项政策将直接影响当地银行的房贷额度。
其中,广东、海南、上海、浙江等地的监管部门提高了当地法人银行评估的上限,但被“松绑”的银行的评估水平和增长率不同。
厦门版房地产贷款集中监管要求与央行、银保监会的先前通知一致。此外,重庆、江苏等地的银行业人士向记者表示,当地银行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评估指标的上限也是按照中央银行的标准执行的,尚未提高。
厦门市发布住房贷款集中度评估要求
记者获悉,中国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央支行和厦门市银监局已发布《关于厦门市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相关管理要求的通知》。
根据通知,厦门的法人银行金融机构属第三档、第五档。其中,第三档机构包括厦门国际银行、厦门银行、厦门农商行。第五档机构包括厦门同安农银村镇银行、厦门翔安民生村镇银行行。两档机构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分别为22.5%、17.5%以及12.5%、7.5%。
这意味着厦门版房地产贷款集中度评估指标与央行、银保监会的要求一致。
此前,央行、银保监会于2020年底共同发布了《关于建立银行业金融机构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制度的通知》,明确涉及7家中资大型银行、17家中资中型银行、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县域农合机构、村镇银行等五档机构设定了房地产贷款比重的上限和个人住房贷款比重的上限。
其中,第一档的中资大型银行的房地产贷款占比上限和个人住房贷款占比上限分别为40%和32.5%;第二档的中资中型银行两项占比分别为27.5%和20%;第三档的中资小型银行和非县域农合机构两项占比分别为22.5%和17.5%;第四档的县域农合机构两项占比分别为17.5%和12.5%;第五档村镇银行分别为12.5%和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