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信用卡也能买理财产品?听起来不可思议,但的确有许多投资者通过信用卡支付完成了理财产品的购买。据了解,信用卡用于支付理财产品的现象主要存在于p2p平台。银行工作人员提醒,这样的“投资行为”可能面临多重风险,而且已经违反了相关法律。
“我手上有多张信用卡,信用额度都在一万五到五万之间,之前在p2p平台上购买理财产品时发现居然可以刷信用卡。”吴先生很是高兴:“这下岂不是用信用卡就能轻松赚钱了吗?”吴先生近几个月来通过刷信用卡购买理财产品所赚取的利息收益已经超过了他的基本工资。笔者调查发现,像吴先生这样通过信用卡来投资理财的人不在少数,他们利用信用卡的免息期进行短期投资,只要信用卡资金缺口能够在50天内还清,不仅没有任何利息成本,还能够赚取理财收益,如果有多张信用卡总额度较大的话,投资人的确可以获得更多的收益。
笔者了解到,目前国内一些较大的p2p平台都只允许投资人使用借记卡进行充值,有的平台在网站首页还标明了:“禁止信用卡套现、虚假交易等行为,一经发现将予以处罚,影响用户相关信用记录,并可能承担法律责任。”但是一些小平台为了吸引客户把信用卡充值功能作为平台吸引客户投资的一个重要手段。但是这些平台往往风险更大,客户通过信用卡充值后,还没有到资金赎回日就发现平台已经跑路,信用卡资金缺口只能由客户自己承担。
早在2013年6月,央行就下发了《支付业务风险提示—加大审核力度提高管理水平防范网络信贷平台风险》(以下简称《风险提示》),《风险提示》指出:“客户将信用卡透支资金用于网络信贷投资,使得银行信贷资金变相进入网络信贷领域,在操作上已涉嫌信用卡非法套现,特别是当贷款人和借款人为同一人时,网络信贷平台容易成为信用卡非法套现平台,一旦借款逾期或形成坏账,将导致网络信贷风险向银行体系传导。”
目前,虽然已经有多家p2p平台关闭了信用卡支付通道,但仍有个别平台依然支持信用卡充值。笔者发现,大多数投资者并不了解使用信用卡进行投资的行为应承担法律责任,多数人认为这只是一个平台的操作漏洞,能够给投资者本人带来收益。其实《刑法》里也有相关规定:以虚构交易虚开价格现金退货等方式向信用卡持卡人直接支付现金情节严重的应当依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以非法经营罪定罪处罚;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上述方式恶意透支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依照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的规定以信用卡诈骗罪定罪处罚。由此可见,不仅p2p平台开放信用卡充值理财产品通道是违法行为,投资人利用信用卡向平台充值赚取收益的行为也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投资人应高度重视,杜绝此类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