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这个让人又爱又恨的消费工具,最近又引发了全民声讨,原因竟 是……
多取29.98元
结果欠了1万元?
最近,江苏的杨女士接到一份某银行聘用律师发来的公安报案警告函,被告知她向银行领用的信用卡。截至2016年8月3日,已累计欠款10996.12元?!可是,杨女士却并不记得自己办过信用卡。
经了解,原来早在2006年,杨女士打工入职时公司给她办的工资卡是张信用卡。2008年,她从公司辞职时,去银行柜台,要求将卡里的余款全部取完。不知何故,多取了近30元。8年过去了,这多取出的29.98元产生的利息加滞纳金,已超过了1万元。
“我一直以为当初那个工资卡是银行的借记卡,所以一直没把这张工资卡当回事。辞职后,就去银行柜台,要求将卡里的钱全部取出来,然后就扔掉了,没有销卡。”
虽然,据事后银行工作人员解释,近30元透支或是取款的手续费,并表示将申请减免该滞纳金,但抛开个案,信用卡滞纳金,是不是也该有个了结呢?
好消息来了!
央行出手了!
信用卡滞纳金将成为历史!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2017年1月1日起,滞纳金将取消!取而代之的是“由发卡机构和持卡人协议约定违约金”,透支利率实行上限、下限区间管理。
信用卡滞纳金如何计算?
所谓信用卡滞纳金,是指实际还款未达到最低还款额时,对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收取的费用。各家银行政策不同,所设立的滞纳金门槛也不尽相同。比如建行规定,个人信用卡滞纳金最低为5元,交行这一门槛则为10元。此外,有些银行对信用卡滞纳金规定了上限,比如工行规定,人民币信用卡滞纳金按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收取,最高500元。
还有哪些利好新政?
1、取消信用卡滞纳金,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
2、对信用卡透支利率实行上限和下限管理,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
3、持卡人透支消费享受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等,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
4、持卡人通过ATM等自助机具办理现金提取业务,每卡每日累计不得超过人民币1万元。
5、预借现金可向第三方账户充值。不过,需要提醒的是,即便以后可以用信用卡预借现金为支付宝账户充值,银行该收的利息还是要收的。
别以为有了信用卡
就可以刷刷刷了
实际上信用卡有很多“陷阱”
是银行决然不会告诉你的
使用信用卡 当心“陷阱”
1、账单分期提前还款,仍收手续费
信用卡账单分期后,决定提前还款时,如果是按月缴纳,需要把剩余月份的手续费都补齐。
2、最低还款全额利息照收
如以透支1万元计算,虽然已经还了9900元,算利息时还是按1万元算,而且利息还是“利滚利”。
3、信用卡不能当储蓄卡
不少人都会往信用卡里面存钱,这样刷卡消费也会获得积分,但这时银行就在偷着乐了,因为损失的是持卡人。
4、信用卡取现不免息
信用卡取现要付利息,不享受免息期待遇,不管你使用的是什么卡,大约每日0.05%,一年利率就是18.25%,非常高。所以,要尽量避免信用卡取现。
5、分期付款难捡便宜
持卡人在办理免息分期还款时,银行每月要收取一定的手续费,一般比同档次的贷款优惠利率高得多。
6、与储蓄卡绑定,也不能高枕无忧
用信用卡消费的时候要悠着点,如果卡里的还款金额不够,未能一次全额还款,照样要付利息。
7、密码比签名更安全
在国内没有多少人去验证签名,因此,更为保险的还是采用密码+签名的形式。
8、超额刷卡有“超限费”
为了避免产生超限费,持卡人必须在临时额度结束期限之内,将超出原本额度的部分还清。
9、额度共享不等于还款共享
消费额度可以共享,还款的时候却是不可以共享的。目前,不同银行对于“同行多卡”的账单设置和还款上有不同的规定。
10、积分可能让你空欢喜
很多银行的信用卡积分都是定有效期的,一般两年期限较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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