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银行房贷包括个人房产贷款和个人二手房贷款,住房贷款额度最高为购房价格的70%,商业用房贷款额度最高为购房价格的50%,购房人向银行提出贷款申请,银行审批通过,发放贷款,用于其余购房款。
恩。青岛银行成立于1996年11月21日,是以青岛市区原21家城市信用社为基础,由地方财政、企业和居民投资入股依法设立的股份制商业银行。于2008年4月28日起由原青岛市商业银行正式更名为青岛银行。在青岛、济南、东营、威海、淄博、德州、枣庄、烟台设立多家分支机构,入围英国银行家杂志评选的世界银行500强,是山东省最大的地方法人银行。
无不良征信。贷款条件: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周岁(含)之间;2.具有合法有效地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是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3.具有良好的的信息记录和还款意愿;4.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5.具有所购住房的商品房销(预)售合同或意向书;6.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以新购住房作最高额抵押的,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房龄在10年以内,且备有或已付不少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30%的首付款;已购且办理了住房抵押贷款的,原住房抵押贷款已还款一年以上,贷款余额小于抵押住房价值的60%,且用作抵押的住房已取得房屋权属证书,房龄在10年以内;7.有贷款人认可的有效担保;8.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