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1月1日起,信用卡透支利率将不再“一刀切”,万分之五的信用卡透支日利率可打7折;“违约金”将取代“滞纳金”,交多少可跟银行商量;利用atm机办理信用卡现金提取业务的单日限额将提高至10000元,还可用信用卡为支付宝、微信等第三方支付账户充值……这些利好都源于央行近日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那么,新政对于持卡人来说,究竟有哪些影响呢?
信用卡新政利好多多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给持卡人带来了诸多利好,新政将于2017年1月1日起实施。
据了解,《通知》内容主要包括:对信用卡透支利率实行上限和下限管理,透支利率上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透支利率下限为日利率万分之五的0.7倍。信用卡透支的计结息方式,以及对信用卡溢缴款是否计付利息及其利率标准,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
持卡人透支消费享受免息还款期和最低还款额待遇的条件和标准等,由发卡机构自主确定。
取消信用卡滞纳金,对于持卡人违约逾期未还款的行为,发卡机构应与持卡人通过协议约定是否收取违约金,以及相关收取方式和标准。发卡机构向持卡人提供超过授信额度用卡服务的,不得收取超限费。发卡机构对向持卡人收取的违约金和年费、取现手续费、货币兑换费等服务费用不得计收利息。
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包括现金提取、现金转账和现金充值。持卡人提出伪卡交易和账户盗用等非本人授权交易时,发卡机构应及时引导持卡人留存证据,按照相关规则进行差错争议处理,并定期向持卡人反馈处理进度。鼓励发卡机构通过商业保险合作和计提风险补偿基金等方式,依法对持卡人损失予以合理补偿,切实保障持卡人合法权益等。
将推动个人信贷消费
在业内人士看来,对于持卡人来说,新政有不少切实的利好,无疑将推动信用卡产业以及个人消费信贷的发展。
工商银行淮安分行城南支行金融理财师潘万林告诉记者,虽然还没有接到正式文件,他已从网上获悉了新政的内容,其中最受关注的无疑是“违约金”将取代“滞纳金”了。目前,各家银行收取的信用卡滞纳金比例由央行统一规定,为最低还款额未还部分的5%,但各家银行政策不同,最低还款额也不同。比如,如果持卡人上月最低还款额为1000元,但未还款,则需缴纳滞纳金50元,如果只还了500元,未还足最低还款金额,则需缴纳25元。新政用违约金取代了滞纳金,关于如何收取违约金,也变成由持卡人和银行之间协商,这对持卡人更有利,也减少了公众对信用卡消费的恐惧。
某股份制银行信用卡业务负责人认为,新政还给信用卡现金预借“松了绑”。为合理平衡持卡人提现需求和风险防范需要,新政将利用atm机办理信用卡现金提取业务的单日限额由2000元提高至10000元。在预借现金业务中细分了一种叫“现金充值”的业务,指的是持卡人可将信用卡预借现金额度内资金划转到本人在非银行支付机构开设的支付账户,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机构账户也在此列。而此前执行的政策中,对从信用卡账户向第三方支付机构充值是被严令禁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