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购房贷款在申贷人正式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即可办理完成。
用户在办理房贷时需要携带以下材料:
1、贷款买房主贷人及配偶(如有)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如军官证);
2、贷款买房主贷人及配偶(如有)户口本;
3、贷款买房主贷人及配偶(如有)收入证明(收入证明合计需要超过月供的两倍及收入流水(如需);
4、贷款买房主贷人婚姻证明(如未婚需要提供民政局开具的单身证明);
5、贷款买房主贷人以及配偶资产证明(如需);
6、首付款证明;
7、买卖双方签定的《房屋买卖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