赎回(Redemption)又称买回,它是针对开放式基金,投资者以自己的名义直接或透过代理机构向基金管理公司要求部份或全部退出基金的投资,并将买回款汇至该投资者的账户内。
若申请将手中持有的基金单位按公布的价格卖出并收回现金,习惯上称之为基金赎回。基金的赎回,就是卖出。上市的封闭式基金,卖出方法同一般股票。开放式基金是以您手上持有基金的全部或一部,申请卖给基金公司,赎回您的价金。赎回所得金额,是卖出基金的单位数,乘以卖出当日净值。
赎回方式
基金单个开放日,基金赎回申请超过上一日基金总份额的10%时,为巨额赎回。巨额赎回申请发生时,基金管理人可选择下面两种方式进行处理:
1、全额赎回
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兑付投资者的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部分赎回
基金管理人将以不低于单位总份额10%的份额按比例分配投资者的申请赎回数;投资者为能赎回部分,投资者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应做出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的明示。注册登记中心默认的方式为投资者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赎回的部分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个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该开放日的基金单位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
发生巨额赎回(详细分析货币基金的巨额赎回)并延期支付时,基金管理人通过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方式(如公司网站、销售机构的网点等),在招募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内通知投资者,并说明有关处理方法,同时在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媒体上进行公告。
基金连续发生巨额赎回,基金管理人可以按照基金契约和招募说明书暂停接受赎回申请;已经接受单位被确认的的赎回申请可以延缓支付赎回款项,但不得超过正常支付时间20个工作日,并在中国证监会制定的媒体上进行公告。
赎回时间
基金的申购、赎回自《基金合同》生效后不超过3个月的时间内开始办理,基金管理人应在开始办理申购赎回的具体日期前2日在至少一家指定媒体及基金管理人互联网网站(以下简称“网站”)公告。
基金赎回一般需要两个工作日经过系统确认,之后再经过清算。基金申购赎回需要经过T+2日系统确认之后才能够说是赎回成功。
一般的开放式基金赎回的流程为:T日未报,T+1已报,T+2已成。
基金申购赎回需要经过T+2日系统确认之后才能够说是赎回成功。报单当日(T日)显示未报是正常的,即使是在2:50左右下单,只要委托查询里面查询到有记录,一般来说会在第二个交易日(T+1日)变为已报,第三个交易日(T+2日)变为已成。之后再经过清算。所以一般开放式基金到是4个工作日左右。其他海外基金一般是10天以内。
什么时候应该赎回基金?
一般来说,如果您的基金存在以下5个方面中的任何一个问题,那么才是考虑赎回的时候。
1、绩效变差
所谓业绩变差,要和同类型的基金作比较,或者与业绩基准作比较,而且要看较长的时间。
2、目标达成
每个投资者都应该有一个大致的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率、风险预期。只要当初目标顺利实现,就可以考虑兑现预期年化预期收益了。
3、到达止损
事先设好止损点。如果基金亏损到一定幅度,要当机立断地赎回。
4、急需变现
如果急需现金时,就不要考虑太多预期年化预期收益问题了。但在赎回时,可以先赎回盈利较多的基金。
5、规模异动
有时,基金规模大幅增加可能是因为出现了套利机会,引起大量投机资金的介入。如果规模锐减,那也可能是机构投资者出于流动性需求赎回,或者是预见到市场将发生大的转折而赎回套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