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已婚卡友婚内使用信用卡,经常会碰到债务划分问题,比如一方透支信用卡,另一方是否需要承担还款责任。简单的来说就是,信用卡夫妻之间有没有连带责任。其实,这个问题看似简单,还真的不是很好来判断,一起来看看。
信用卡夫妻之间会有连带责任吗?
我们都知道,信用卡都是一对一服务的,即只能用本人身份证给自己办卡,办卡后有的人可能会把卡给别人使用,但银行只给找办卡的人还款,而不看谁是实际透支人。但换成是夫妻之间,这个债务归属就没那么好划分了。
有不少人会说很简单,谁的卡谁还,另一方不用承担债务。可实际上还得看信用卡消费是用在哪里,即是用于持卡人个人消费,还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支出的,前面这种只要持卡人自己还就行了,后面一种夫妻是会有连带责任的,一方透支,另一方也有还款义务。
举个简单的例子:卡友小吴在2019年6月10日,透支信用卡1.5万元用于便利店、家电门市、食品门市和加油站等小额交易,这些都是家庭日常生活消费,在婚姻关系续存期间,小吴的妻子需要和小吴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有一点要注意,信用卡夫妻之间连带责任不能口说无凭,还必须得有真实的消费记录,能提供有相关原件证据,来证明信用卡消费是用于家庭共同生活开支的才有效,否则是不能成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