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销信用卡不可信 隐瞒享受优惠条件
近日,市民王女士打本版热线18945115110反映,她在一家超市内经交通银行的业务员现场推荐,办理了一张可享受诸多优惠的信用卡。可持卡消费时她才发现,要想得到优惠必须先持这张卡完成一定金额的消费,而这是当初业务员宣传时未向她说明的。
王女士说,不久前她在沃尔玛超市友谊路店购物时,一交通银行的业务员向她推销:办理交行信用卡可以获得刷50元返50元的一次性优惠,同时每星期五在沃尔玛任意店面消费享受9.5折优惠,在中石油加油刷卡还享受5%的返还优惠。于是她办了一张交通银行的信用卡。当时那名业务员曾让她填写了一张单子,当王女士准备认真看一下内容时,业务员催促先填吧,一会儿再看。可填完后,业务员就把这张单子收走了,她至今也没搞清单子上的内容。
当王女士拿着这张卡消费时发现,除了一次性刷50元返50元的优惠不需要附加条件外,享受其他优惠都不是无条件的:在沃尔玛购物一次消费128元以上才能享受9.5折优惠;加油必须在每个星期五,一次加满价值200元以上汽油,且每月除加油外需持卡消费达到1000元以上方可享受到5%的返款优惠。王女士说:这些附加条件办卡宣传推荐时都没说。记者调查时,发现这些问题确实存在。
记者就此事与市消协的林副秘书长取得联系,他指出,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交通银行的业务员在办理信用卡的过程中只宣传优惠条件,却没有告知顾客办卡后消费时所附加的相应条件和限制。由此看来,他们的行为已经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消费者可以到消协等有关部门投诉,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利。
中国政法大学疑难案件研究中心研究员、本版法律顾问、哈尔滨市首届十佳律师陶增田认为,交通银行推销的信用卡实际也是在推销产品,而仅把优惠的内容告诉消费者,却隐瞒享受优惠需要具备的前提条件,从而可能误导消费者,市民可以到有关部门投诉。同时,他提醒消费者在办理申领信用卡等手续时,一定要先认真审阅相关的优惠政策及相关文字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