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某用别人给的伪造信用卡大肆在商场消费,一天内信用卡就共消费3.8万元,后被保安发现报警被抓获。
今年4月11日晚上,没有正当职业的孙某到南宁市江南区一家饭店吃饭时,认识了大个子、小王、胖子(3人均身份不明,在逃)。大个子等3人给孙某指了一条发财之道,那就是用大个子给的伪造信用卡去刷卡消费,消费成功后,孙某可以从中获得10%的提成。自己只是去买东西就能得钱,孙某便一口答应。
今年4月25日,孙某来到了南宁市万达商业广场,购买了七匹狼服装、耐克运动服、iphone4手机、美度手表等物品,使用伪造的农业银行信用卡共消费卡内3.8万多元。当天,孙某在百盛商场再次使用伪造信用卡刷卡结账时,被商场工作人员发现,过后被商场保安人员抓获。接着,民警赶到现场将孙某控制。
6月3日,孙某因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南宁市兴宁区检察院批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