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丽水市最近召开的建立全国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动员大会上获悉,丽水市已被列入第三批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标志着丽水市创建全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示范区真正进入到了“临战应考”的关键时期。
近年来,丽水市以国家城市信用状况监测排名为指导,深入实施信用“531X”工程,扎实推进了“信用丽水”建设。特别是去年以来,丽水市率先在全国范围内建立了“1+3”生态信用体系(“1”即丽水市生态信用行为正负面清单;“3”即“绿谷分”个人信用积分、生态信用企业、生态信用村评价3个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快建设生态信用领跑者城市,2020年12月,全市全国城市信用状况监测综合信用指数为88.23,在261个州中排名第13位。从2018年初开始,排名上升了165位,较2019年初提升46位;目前,该城已连续20个月稳居全国“前30名”。
截至目前,已建立了两批国家信用示范城市。第一批宣布于2018年,43个城市申报,成功创建了12个城市。第二批于2019年宣布,31个城市申报,成功创建了16个城市。在第三批中,包括丽水在内的85个城市申报。与前两批相比,第三批的创建时间已从两年大大减少到大约三个月。参评城市的数量超过了前两批的总和,竞争非常激烈。从创建的前两批城市来看,首批申报的43个城市,成功创建了12个城市,创建合格率仅为27.9%。第二批申报的31个城市中,成功创建了16个城市,创建合格率仅为51.6%。
“我们的城市必须与全国85个城市在同一个阶段进行竞争,并且必须努力取得成功。要进入示范区的最终名单并非易事。”据市发改委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建立了示范区,工作时间比较紧张,任务繁重。为了科学、有序、高效地推进这项工作,实施步骤分为集中解决棘手问题,提高凝聚力、巩固和提高的阶段。在6月30日之前,完成创建工作,所有指标均达到标准,并根据国家要求形成汇总材料和分类帐数据;在7月15日之前,完成修订和完善工作,汇总所有分类帐数据并报告给国家,达到较高水平。基本指标和评估指标为“双达标”,以确保全市优质工作的建设成果。全面准确地反映了建立国家社会信用体系的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