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5日,云南省人民政府召开“2020年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新闻发布会。会上,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一级巡视员王勇介绍,近年来,云南省交通运输厅以创建“信用交通省”为载体,着力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运输市场监管全新机制,2020年9月,率先进入西部省份“信用交通省”建设典型省份行列。
王勇介绍,云南在全省交通运输系统实行“信用承诺”和“绿色通道”行政审批制度。自2021年4月1日开始,全省交通运输系统首批四项政务服务项目实行认证项目告知承诺制度,将承诺履行情况记入信用记录,作为事中事后监管的重要依据。同时,昆明、红河、德宏自贸试验区落实7项交通运输行政许可告知承诺,优化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证等17项行政审批事项。此外,还需严苛审核大件货物运输行政许可申请人在进关后的信用状况。对违法失信的,要在市场准入和优惠政策之上加以限制。
加强信用评估,实行分类监管。根据法律法规,确定“红黑名单”,每年对企业和从业人员进行信用评估,根据信用评估结果实施分类监管,建立涵盖公路水运工程建设、道路水路运输、安全生产等领域的信用监管制度。对信用等级为A级及超过的发包人给予优惠投标保证金,信用等级为D级的发包人不得进入云南省公路建设市场
我们深入开展交通领域失信专项整治,对行业之内市场主体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差”的109家企业进行警示约谈,督促限期整改。组织有关地市查处轻微超载货车和28家货源企业的违法行为。积极开展信用超限超载治理,开启昆明市异地执法和超限超载治理全新模式,昆渝高速公路“电子眼”24小时捕捉超限超载车辆。对17家公路施工企业进行了弄虚作假处理,并出具了“不良行为记录”。一年之内涉及轻微违法、失信、超限超载运输的41种行为和责任主体将被列入“黑名单”,并由余个省级部门联合给予纪律处分。按照程序,对昭通市一家机动车驾驶培训公司等12家企业进行了信用修复,并移出“信用中国”失信惩戒名单。
王勇表示,云南始终把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监管全新机制作为进一步推进交通运输“放管服”改革的关键举措,惠民利企,优化营商环境,形成了目标清楚、自上而下协调、监督跟踪的“信用运输省”工作机制。通过“信用信息交换与共享平台”,对交通信用信息进行彻底收集、核查、审核和披露,实现规范、精确、智能监管。截至2021年3月31日,已初步建立19634家企业、172.11万名职工的“一户通”信用记录。同时,继续推进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融入行业治理,在全台行业大力营造“做诚信人、走诚信路、乘诚信车”的文化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