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很多小伙伴们问,工作换到苏州了,外地社保是否可以转入苏州?
答:可以办理异地转入
哪里办理呢?
答:以往的社保转入办理都是需要到社保局柜台办理的(听到后是不是心里想着要怎么跟领导请假,查路线等等),2018年8月份之后可以关注"苏州社保"微信公共号,即可办理社保转入
需要办理社保转入的小伙伴们,
操作程序看这里:
1点击"微业务"--"异地转移",页面分两个选项:转出苏州市区,转入苏州市区。选择"转出苏州市区"的,即原"异地转移"功能。选择"转入苏州市区"的,进入本新增功能。
2"转入苏州市区",阅读并确认须知内容后,录入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并选择申请事项(三选一):申请转入养老保险(单险),申请转入医疗保险(单险),申请同时转入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两险);选择参保地。
3上传图片,根据其选择的申请事项上传4张或6张:
1)本人手持居民身份证合影照片(清晰);
2)本人居民身份证照片(正面);
3)申请养老转入或养老医保同时转入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照片(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
4)申请养老转入或养老医保同时转入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5)申请医保转入或养老医保同时转入的,《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原件照片(转出地社保机构开具);
6)申请医保转入或养老医保同时转入的,《职工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以下是办理须知:
业务说明
1)本业务仅限苏州市区(含市本级、姑苏区、吴中区、相城区和高新区)参保人员申请跨统筹区转入养老保险(不含机关事业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关系。参保人员必须已至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或者《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且已在苏州市区参加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满1个月以上。对非苏州市区户籍,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0周岁流动至苏州市区的参保人员,按规定在苏州市区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其参保关系保留在原参保地,不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2)申请需本人发起,不得由他人代办。可同时申请转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也可只申请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单险种转入。
3)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申请的2个工作日内完成预审,并微信推送预审信息。
4)参保人员应在初审通过后的15日内,将相应材料邮寄至相应的社保经办机构。
5)社保经办机构在收到材料后的2个工作日内,办理转入登记手续,并微信推送办结信息。
6)社保经办机构将会在受理转入申请后的15个工作日内,向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寄送《转移接续联系函》;在收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的《转移接续信息表》后的15个工作日内办结转移接续手续,并向申请人发送办结通知短信。为了保证短信成功发送,请申请人准确填写《转移接续申请表》上的联系电话(手机号码)。
填报材料
1)填写申请人姓名、居民身份证号码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正面图片)
3)转出地社保机构出具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
4)下载并填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
邮寄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申请养老保险转入的,《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原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一份;
3)申请医疗保险转入的,《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凭证》原件,《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表》一份。
注意事项
1)待收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的《转移接续信息表》后,如发现参保人员在转出地存在违反国家、省有关规定一次性补缴情形的,社保经办机构会将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退回转出地,同时通知参保职工。
2)待收到转出地社保经办机构发出的《转移接续信息表》后,如发现参保人员转出地、转入地存在养老保险重复缴费的,将按照"先转后清"的原则,将重复缴费部分的个人账户金额清退至其本人社会保障卡上加载的苏州银行借记账户,并发送通知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