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邮寄送达
1、已经在网报系统中申请邮寄的申请人,可邮寄送达,现场不予发放。
2.已经在网报系统中申请邮寄的申请人,中国邮政部门投递时会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请申请邮寄的申请人在此期间保持电话畅通,以便及时领取证书。
3.教师资格证的邮寄费用由申请人承担,申请人在领取邮件时支付邮寄费用,中国邮政EMS快递资费标准由中国邮政集团公司制定,经国家邮政局审核,物价局批准实施。
4.由于邮寄地址不准确、收件人信息错误、收件人拒收等原因造成证书不能送达的情况,所产生的邮寄费用仍由申请人承担。
二、现场集中发放
1.集中发放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00)。
12月26日:申请幼儿园、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证人员;
12月27日:申请小学教师资格证人员
2.集中发放地点
西安市雁塔区大雁塔小学北侧20米。
3.集中发放有关要求
①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1份)同时发放;请仔细核查证书信息并妥善保管,并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交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存入本人档案。
②请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领取。
③集中领取时因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证书需要代领的,委托人请认真填写委托书(见附件2),由受委托人携带以下材料领取:
a.委托书原件一份(交雁塔区教育局留存);
b.委托人、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委托人身份证正面、受委托人身份证正面和反面,复印在同一页A4纸上,交雁塔区教育局留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