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来信用卡怎么发展?《报告》来了
转自:POS圈支付网 2022-10-27 19:00 发表于江苏
信用卡业务作为银行零售版图的布局重点之一,目前我国信用卡行业发展逐步进入成熟期,面对激烈的竞争,各家银行持续调整优化经营策略。
近日,金融数字化发展联盟联合银联数据发布了《守正出奇,行稳致远——疫情重塑下的信用卡市场研究报告》,该报告通过八十多页、近六万字的详实分析,结合定量研究和桌面研究,对疫情重塑下的信用卡行业发展特点、客群经营策略、区域市场发展态势等内容进行深入解读,并结合最新监管要求,为信用卡业务发展提供参考建议。
以下摘自《报告》:
发卡放缓,获客场景面临重构与破壁
近年来,信用卡获客成本持续上升,线上和线下获客场景面临重构与破壁,各场景的获客方式、营销手段发生变化。
截止 2021 年末,我国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在用发卡量为 8 亿张,同比增速2.85%,较 2020 年下降近 1.5 个百分点。
2021 年,以 14 家信用卡市场存量较高的、披露信用卡发卡量的银行作为观察样本,信用卡平均增长量约为 473 万张。在国内经济恢复、疫情常态化防控等多重因素影响下,信用卡市场虽然整体回暖,但线下交易减少、发卡节奏趋缓,叠加疫情加速用户服务需求向线上转移。
在市场竞争加剧的背景下,各家银行开卡送礼、优惠营销花样百出,新户的营销费用也直线提高,即便不计算后续的运营和维护费用,相比过去,每张信用卡平均获客成本也逐步上升,而获得一个有交易的信用卡新户的成本更高。
此外,优质客户资源的争夺趋向白热化,又以一二线城市最为显著。受疫情影响,网上消费信贷产品和平台的深度融合,居民线上消费呈现跨越式增长,各家银行也更加积极尝试通过成熟的数字化技术提升信用卡发卡效能。
在场景建设方面,线上与线下并重,银行一方面通过与影音媒体、电商平台、生活服务平台等进行合作,吸引更多依赖真实场景的用户,满足这部分人群的消费贷款需求来实现更加健康的业务规模增长;另一方面,线下则通过聚焦本地客群的需求和偏好,链接本地头部品牌和消费场景,聚焦当地出行、观影、美食、饮品等热门场景。由此,多元获客的局面逐步成型。
信用卡持有和申请情况
持卡现状:超半数持卡人拥有 2 张以上信用卡
就本次调研抽样情况来看,普卡持卡人依然占比最大,46.9%的持卡人持有信用卡最高等级为普卡,33.4%的持卡人拥有信用卡的最高等级为金卡,19.7%的持卡人为持有白金卡以上级别的高端客群。分银行类型看,国有大型银行信用卡持卡人中普卡持卡人占比更高,而股份制银行信用卡持卡人中持有白金卡以上的比例高于国有大型银行和区域性银行。
信用卡市场已进入“一人多卡”时代。一方面,目前银行信用卡发行逐渐从“跑马圈地”进入精耕细作时代,持有他行信用卡、且有良好还款记录的持卡人成为银行争抢的发卡客户,“一人多卡”现象越来越明显。另一方面,银行信用卡优惠日益细化,不少持卡人也愿意多办一些信用卡来享受不同银行信用卡优惠。调查显示,从持卡数量看,在已持有信用卡的人群中,55.9%的持卡人拥有 2 张以上的信用卡,随着城市级别的上升,持卡人的持卡等级和持卡数量随之上升。
在单张卡最高额度上,41.0%的持卡人的单张卡最高额度超 30000 元,平均单卡持卡额度为 33282.4 元,其中白金卡以上持卡人单卡额度最高,均值为 59705.2 元;在持卡总额度上,49.2%的持卡人的持卡总额度在 100000 元以上,受访者的信用卡平均持卡总额度为 117052.5 元。
申请驱动:额度、安全和服务品质最为关键
持卡人的信用卡选择主张明晰化,额度、支付安全性和银行服务品质为首要考虑因素。
额度方面,持卡人对于额度的要求不仅仅是所提供的额度本身,还包括提额的简便灵活度。同时,用卡安全重视度日益提升,持卡人也不断增加支付安全风险防范意识。此外,银行信用卡服务内容和品质能否契合持卡人需求构筑差异化优势也成为能否“俘获用户芳心”的重要因素。
上述因素之外,持卡人在信用卡申请阶段还较为重视社会口碑和权益(包括年费、权益设置和积分规则)等要素。
信用卡消费行为和需求
消费场景:超半数消费者增加网购和外卖消费
调研发现,相比疫情前,消费者在网购、外卖等场景大大增加/有些增加的比例占比最大,与之相对的是,社交娱乐、住宿和旅行等场景的信用卡消费需求被暂时压制。
消费场景是商业银行信用卡业务的建设重点。在激烈的消费金融市场竞争中,信用卡业务更需要强化消费场景,主动寻求外部合作,以实现客户规模的增长。为全方位覆盖用户的消费场景,银行需全面布局线上、线下消费场景,不断拓展和创新场景化服务,引导和满足消费者需求。信用卡在消费金融市场上主要面向的是具有非现金支付和透支消费需求的用户,这类需求的特点是消费金额小(相较于买房买车),但是使用频率高。
支付手段:“介质革命”下,数字产品成主流
在疫情的影响下,消费者的购买习惯逐步从面对面的线下交易转向电子商务渠道,与实体卡 1.0 时代、绑定第三方支付的 2.0 时代不同,在信用卡与手机合二为一的 3.0 时代,构建以生活场景、数字支付为核心的生态圈,成为行业发展的必然趋势。
调研显示,绑定第三方支付,如云闪付、微信、支付宝等,已超信用卡实体卡支付,成为用户最为普遍的支付手段。相比疫情前,分别有62.4%和56.3%的用户增加了微信支付和支付宝支付的频率,网络支付已经渗入了生活中的各个环节,民生领域线上支付环节也逐步打通。可以预见的是,多元化的支付场景也为银行带来新的机遇。
五成被访者通过信用卡借贷
我国消费金融行业呈现百花齐放状态,并逐步转向规范化的成熟经营模式;同时 90 后、00后年轻一代崛起引领居民消费信贷观念转变。
我国短期借贷市场的参与者包括银行、持牌消费金融公司、互联网金融平台以及小贷公司等。
信用卡集支付和信贷功能于一体,成为用户短期消费信贷的主要渠道。在疫情期间,近五成被访者曾通过信用卡借贷。此外,依托方式灵活、手续简便等优势,互联网金融平台为个人提供了新的资金渠道,调查显示,46.7%的借贷者选择微信/支付宝等平台,23.7%的借贷者通过其它网上平台借贷。借贷者获取互联网借贷平台的信息渠道也呈现多样化,微信等社交媒体、口碑推荐、搜索引擎搜索为主要渠道。就借贷金额来看,调查显示,借贷者的短期借贷的平均借贷金额在 3600 元左右,66.4%的被访者的借贷金额在 3000 元以上。
风险管理压力加大,资产质量承压
失业、共债等因素使得行业风险上升,银行信用卡业务风险管理压力加大,银行需进一步提升风险防控能力。
疫情发生以来,城镇调查失业率有所上升,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2 年 4 月份,我国失业率统计为 6.1%。6 月份,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一系列稳经济稳就业政策措施落地显效,务工地劳动力充足等因素推动了全面复工复产,全国城镇调查失业率回落至 5.5%。
“共债”等因素也使得信用卡行业风险上升。监管肃清民间借贷市场,小贷、P2P 平台的倒闭,大批共债人群面临着资金链条断裂等困境,风险传导至银行业,使得银行信用卡等消费金融业务逾期率上升。此外,经济承压的背景下,小部分优质客群的现金流也可能出现问题,银行风险管理压力凸显。
经营风险是信用卡业务收益的主要来源之一,近年来,银行业在政策面和基本面的影响下,逐步推进数字化风控管理转型之路。随着我国个人信用体系建设的推进,加之大数据等技术的应用,越来越多的银行已建立起数字化、智能化的风控体系,提升信用卡业务管理能力。
新形势下的信用卡合规发展
1、聚焦《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信用卡发展步入新阶段
2022 年 7 月 7 日,中国银保监会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信用卡业务规范健康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在强化信用卡业务经营管理、严格规范发卡营销行为、严格授信管理和风险管控、严格管控资金流向、全面加强信用卡分期业务规范管理、严格合作机构管理、加强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加强信用卡业务监督管理等八个方面做出要求。
在制定背景上,银保监会表示,近年来,我国银行业金融机构信用卡业务快速发展,在便利群众支付和日常消费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近一时期部分银行业金融机构经营理念粗放,服务意识不强,风险管控不到位,存在侵害客户合法权益等行为。亟需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快转变信用卡业务发展方式,强化审慎合规经营,提高金融服务质效,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提升惠民便民服务质量。为此银保监会会同人民银行制定本《通知》。《通知》对于信用卡业务的影响,主要包括如下方面:
规范发卡营销,强化睡眠卡动态监测
央行数据显示,截至 2022 年二季度末,我国信用卡和借贷合一卡在用发卡量达8.07 亿张,较 2015 年的 4.32 亿张接近翻倍,信用卡行业也从跑马圈地的粗放发展逐步迈入了专业化、差异化、精细化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通知》要求,银行需建立科学的信用卡业务绩效考核指标体系,合规经营类指标和风险管理类指标权重应当明显高于其他类指标,不得直接或者间接以发卡数量、客户数量、市场占有率或者市场排名等作为单一或者主要考核指标。
在发卡营销环节,最为引发业界关注的是“连续 18 个月以上无客户主动交易且当前透支余额、溢缴款为零的长期睡眠信用卡数量占本机构总发卡数量的比例在任何时点均不得超过 20%,政策法规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发行的附加政策功能的信用卡除外。超过该比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不得新增发卡”,且“银保监会可根据监管需要,动态调降长期睡眠信用卡的比例限制标准”,据了解,部分银行该项指标存在压力。银行需根据业务发展策略对存量客户情况进行摸底,采取差异化的促活或暂停服务等措施,如光大银行信用卡于 7 月发布公告,将陆续对客户名下长期不交易卡片暂停用卡服务。
此前,银保监会于 2022 年 3 月发布《关于警惕过度借贷营销诱导的风险提示》,指出诱导消费者办理贷款、信用卡分期等业务、诱导消费者超前消费等问题,此次《通知》在发卡端进行了进一步规范,也有利于银行确认消费者真实需求,以减少日后的投诉或纠纷。
落实审慎经营,严控授信与资金流向
《通知》要求,银行需设置单一客户的信用卡总授信额度上限,并纳入该客户在本机构所有授信额度内实施统一管理,对所获知该客户在其他机构的所有信用卡授信额度实施合并管理,在授信审批和调升额度时,扣减累计已获其他机构信用卡授信额度。
同时,进一步强化动态额度管理,针对风险状况恶化的客户及时调减额度,调升授信额度则需重新审批,且经客户同意。在风险模型的应用上,应建立健全管理机制,至少每年进行重申和优化,不得将风险模型管理职责外包。
资金违规流向也是近年来行业的负面问题之一,《通知》指出,银行需管控信用卡资金实际用途,且针对套现、盗刷等异常用卡行为和非法资金交易建立监测分析和拦截机制,使用交易信息进行风险识别与判断,保障信用卡交易安全。
在此前粗放的发展模式下,部分前端营销人员以高额度、好审批等作为噱头,诱导消费者办理信用卡,在贷中阶段,银行对于资金流向监控管理不到位,使得信用卡资金违规流向房地产、股市等,套现等违规行为加剧了业务风险。一些银行自身风险管控能力不足,贷前审批过度授信,贷中管控力度较弱,贷后缺乏有效手段,违背了审慎经营的业务原则。
整体来看,《通知》意在强调银行需建立健全自身贷前、贷中、贷后全流程的风险管控机制与能力,从严审核,严格防范多头借贷风险,严禁信用卡资金流入政策限制或禁止性领域,而这也是监管对于消费金融领域的整体要求,在银保监会随后发布的《关于加强商业银行互联网贷款业务管理提升金融服务质效的通知》中,针对互联网贷款也做出了相关规范。
回归业务本源,规范分期业务开展
关于分期业务管理也是《通知》重点内容之一,主要可以分为三个方面,一是现金分期业务管理,二是息费收取,三是信息披露及协议签署。
在现金分期管理方面,明确“信用卡分期资金需划转至客户本人账户的,应当划转至除信用卡之外的本人银行结算账户,并按照预借现金业务进行额度和期限管理”,而预借现金“额度不得超过人民币 5 万元或者等值可自由兑换货币,期限不得超过 2 年”。此前,2017 年起实施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信用卡业务有关事项的通知》、以及银监会 2017 年 49 号文《关于加强信用卡预借现金业务风险管理的通知》都对预借现金业务做出了规范,此次《通知》的要求更加明确、具体。据了解,部分银行相关业务正进行合规整改。值得注意的是,非现金类的、具有明确消费场景的大额分期业务并不受制于 5 万、2 年的限制。
在息费收取方面,具体要求包括不得仅提供或默认勾选一次性收取全额分期利息的选项、提前结清需按实际占用资金情况计收利息等,但这条内容较征求意见稿相比,正式稿中新增了“按照法律法规和与客户合同约定计收费用”的表述,这为银行收取一定程度的违约金或服务费等提供了依据,只要在分期业务办理前与客户明确相关规则,即使客户提前进行分期还款,银行可也一定程度上弥补收入损失。目前,邮储银行、招商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华夏银行等均对信用卡分期业务提前还款收取一定的违约金,费率基本在 3%左右。
强调自主经营,提升内外部管理水平
落实银行对于信用卡业务经营管理的主体责任是此次《通知》的重要目的之一,在具体要求上,可进一步分为内部、外部管理。
在内部管理方面,《通知》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制定审慎稳健的信用卡发展战略、营销人员资格认定、员工合规培训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培训、加强资产质量迁徙趋势分析、员工行为管理等。近两年,银行员工违规调积分、调额度等操作风险案件时有发生,这提示银行需加强内部管理,对员工行为在记录的基础上还需进行关联分析,以排除风险。
在外部管理方面,信用卡集支付与信贷功能于一体,是消费者最为青睐的支付工具之一,在近几年行业飞速发展的过程中,相关产业合作方也不断涌现,一些创新的合作模式在为信用卡业务带来生机的同时,个人信息违规使用、银行过于依赖外部机构使得自身能力不足、引流平台误导宣传使得债务债权关系不清晰等弊端也显现出来,因此《通知》中对于合作机构管理以及联名卡业务进行了特别规范。
在合作机构管理上,一是加强合作机构的准入、退出标准及准入程序;二是需通过银行自营渠道受理申请、信息采集、身份验证、发卡审核、合同签订等环节,通过合作平台进行查账还款等需取得客户同意并保障信息安全;三是进行集中度管理,通过单一合作机构或具有关联关系的机构获批的卡量不得超过 25%,授信总额不得超过 15%。
在联名卡合作上,仅限于宣传推介与权益服务,不得与经营指标挂钩,需平等呈现各自品牌。银行不能通过联名卡的合作当“甩手掌柜”,外部机构也不能再以单纯的联名卡合作实现对用户金融信息的获取等目的。如合作延伸到数据分析、技术支持、催收等服务,需遵照合作机构管理相关规定,另行签署合同,并按照收益风险约定双方权责,且不同合作内容不得交叉捆绑。
细化服务要求,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
除了在发卡营销、分期业务等环节明确要求需向消费者披露的信息内容外,《通知》还在第三十条强调了催收行为规范,并在第七部分针对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做出了专门规定。
中国银保监会消费者权益保护局发布的《关于 2022 年第一季度银行业消费投诉情况的通报》显示,2022 年第一季度,涉及信用卡业务投诉 37954 件,占投诉总量的 50.0%。分银行类型来看,在股份制银行中,信用卡业务投诉占投诉总量的比例达 79.7%。部分银行也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了消费者投诉情况,整体看来,信用卡业务是投诉的“重灾区”,其中又以催收、息费为首。《通知》正式稿第三十二条内容为较征求意见稿的新增内容,要求银行妥善处理风险事件及客户投诉,配备充足的岗位人员,可以看出监管对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视程度。
信用卡具有透支功能,且由于此前“0 利息”等营销话术容易引起消费者误解、过度授信超过持卡人偿债能力、委外催收机构违规催收等问题,使得消费者投诉高发,也滋生了诸如“反催收联盟”等黑灰产业。此次《通知》发布,信用卡业务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也将更加规范、完备,对于肃清行业风气、营造良好的业务发展氛围具有重要意义。
2、信用卡行业发展趋势及建议
利润中心与零售引流并重,加大业务投入
信用卡业务对全行营业收入有可观贡献,且对提升中间业务收入具有关键作用,同时也是零售业务获客的绝对主力。银行需坚定业务发展信心,持续加大业务投入,直至进入稳定的盈利阶段。
瞄准特定市场机会,创新产品及权益设计
我国信用卡市场发展情况并不均衡,部分区域、特定客群存有较大的业务提升空间,银行需立足自身资源,瞄准重点市场,提升获客潜能。
精细运营提升活性,注重消费者权益保护
用户经营重要性凸显,银行应深耕客群需求,在获客、激活、用卡、份额提升、场景沉浸、分期促动、交叉销售等方面“精耕细作”。
逐步实现结构优化,全场景建设促动消费
信用卡业务固有的支付结算属性使其非常容易与消费零售的交易结算场景建立联系,银行需构建“衣食住行游购娱”生活服务场景,盘活流量并从中发现业务机会、提升业务综合收入。
线上业务探索发展,科技赋能数字化转型
在金融科技加速发展的背景下,银行需持续加强科技能力建设,为业务稳健有序开展提供基础支持。
作为银行零售业务的主要抓手,信用卡业务充分赋能消费复苏,助力激发市场活力、释放消费潜力。在经济环境不断变化和行业监管趋严趋细的背景下,信用卡业务回归本源,银行立足细分客群及区域特点,把握潜在市场机会,在审慎合规经营的基础上,加快转变信用卡业务发展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