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商报讯(记者 孟凡霞 李海颜)信用卡作为重要的金融工具,在日常生活中使用便捷,满足支付、消费、分期等需要,但却被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存在安全隐患。9月22日,北京银保监局发布谨防“信用卡被盗刷”的风险提示,揭露信用卡被盗刷的通常情形:一种是不法分子直接用原卡刷卡或取现;另一种是不法分子复制伪造信用卡,并窃取了密码,在异地或线上进行盗刷。
对于复制伪造信用卡盗刷,北京银保监局举例说明:消费者丁某在晚上与朋友聚餐时,突然收到银行发来的十条短信,显示每一笔金额都在5000元的消费记录,共刷走丁某信用卡5万元。丁某立刻打开钱包,发现信用卡仍在身边,但回忆起之前在某商户刷卡时将卡片遗忘在收银台,后续才取回。丁某反应过来后,立即给发卡银行拨打求助电话,并在银行工作人员的指引下拨打了报警电话,会同银行工作人员和警察沟通了解决方案。
为防范信用卡被盗刷,北京银保监局提示消费者:一是妥善保管。保管好信用卡以及相应的证件,保管好信用卡卡面上的信息以及密码,保管好办卡时预留的手机号码。不要将信用卡交给他人使用或告知他人密码,办理了手机银行或网银的,操作交易时须提高警惕,及时关注账户变动情况。二是规范支付。前往正规商户进行刷卡,刷卡时注意周围有无可疑设备,输入密码时注意与他人保持安全距离,防止密码被窥视。提高对钓鱼网站、不安全链接、诈骗电话的警惕度,勿在不安全环境下输入密码,避免信息泄露。三是开通短信提醒。尽量开通信用卡短信通知功能并随时关注,随时掌握资金变动情况,提高反应速度,防止损失增大。
对于信用卡已被盗刷的消费者,北京银保监局提示到,一是及时冻结或挂失。发现信用卡被盗刷第一时间致电发卡银行官方客服电话,告知异常交易,及时冻结账户或挂失卡片。若涉及第三方支付平台,立即电话联系控制款项划出。二是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保留受案回执。详述被盗刷情况,证明信用卡仍由自己保管,盗刷消费非本人所为。部分支付机构需持卡人提供受案回执作为否认交易的证明材料。三是固定证据。立即到就近的ATM或POS上进行一笔刷卡交易,证明卡片在您身上未丢失,固定电子证据证明人卡未分离。如果卡片已经冻结或挂失,刷卡不会成功,通过ATM机交易时卡片可能会被吞卡,请不要惊慌,按银行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处理即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