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粤港澳综合优势,深化内地与港澳合作,进一步提升粤港澳大湾区在国家经济发展和对外开放中的支撑引领作用,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了《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规划纲要》),在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中,提出了建设国际金融枢纽、大力发展特色金融产业、有序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等具体目标,明确将在澳门建立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的证券市场,不断完善“沪港通”、“深港通”和“债券通”。
《规划纲要》提出“建设国际金融枢纽”。发挥香港在金融领域的引领带动作用,巩固和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打造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投融资平台。支持广州完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建设区域性私募股权交易市场,建设产权、大宗商品区域交易中心,提升国际化水平。支持深圳依规发展以深圳证券交易所为核心的资本市场,加快推进金融开放创新。支持澳门打造中国-葡语国家金融服务平台,建立出口信用保险制度,建设成为葡语国家人民币清算中心,发挥中葡基金总部落户澳门的优势,承接中国与葡语国家金融合作服务。研究探索建设澳门-珠海跨境金融合作示范区。
丝路智谷研究院院长梁海明昨日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未来大湾区的银行、金融机构能够解决初创企业融资难的问题。金融是现代经济的血液,更是初创企业的血液,如何有效地通过金融手段支持创业也是大湾区的挑战之一。建议大湾区可以成立类似硅谷银行等机构,粤港澳大湾区三地政府、银行和金融机构可考虑设立专门为初创科技企业融资服务机构,服务科技企业。
《规划纲要》明确,将大力发展特色金融产业。支持香港打造大湾区绿色金融中心,建设国际认可的绿色债券认证机构。支持广州建设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研究设立以碳排放为首个品种的创新型期货交易所。支持澳门发展租赁等特色金融业务,探索与邻近地区错位发展,研究在澳门建立以人民币计价结算的证券市场、绿色金融平台、中葡金融服务平台。支持深圳建设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推进深港金融市场互联互通和深澳特色金融合作,开展科技金融试点,加强金融科技载体建设。支持珠海等市发挥各自优势,发展特色金融服务业。在符合法律法规及监管要求的前提下,支持粤港澳保险机构合作开发创新型跨境机动车保险和跨境医疗保险产品,为跨境保险客户提供便利化承保、查勘、理赔等服务。
同时,还将有序推进金融市场互联互通。逐步扩大大湾区内人民币跨境使用规模和范围。大湾区内的银行机构可按照相关规定开展跨境人民币拆借、人民币即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以及与人民币相关衍生品业务、理财产品交叉代理销售业务。大湾区内的企业可按规定跨境发行人民币债券。扩大香港与内地居民和机构进行跨境投资的空间,稳步扩大两地居民投资对方金融产品的渠道。在依法合规前提下,有序推动大湾区内基金、保险等金融产品跨境交易,不断丰富投资产品类别和投资渠道,建立资金和产品互通机制。支持香港机构投资者按规定在大湾区募集人民币资金投资香港资本市场,参与投资境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和创业投资基金。支持香港开发更多离岸人民币、大宗商品及其他风险管理工具。支持内地与香港、澳门保险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再保险业务。不断完善“沪港通”、“深港通”和“债券通”。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银行、保险机构在深圳前海、广州南沙、珠海横琴设立经营机构。建立粤港澳大湾区金融监管协调沟通机制,加强跨境金融机构监管和资金流动监测分析合作。
中信建投宏观与债券研究首席分析师黄文涛表示,粤港澳大湾区经济发展程度较高,发展潜力巨大,上下游供应链完备,产业生态系统完善,区位条件优越,地利优势明显,具备成为世界一流经济湾区的条件。大湾区不是一个单纯的空间、经济、产业概念,而是同时涵盖基础设施、体制机制、文化观念、生态环境等在内的全方位的综合发展战略规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