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至14日,柳州市鱼峰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涉及被告人11名、案件数4起相互关联的贷款诈骗案(手机贷),涉案总金额高达六十九万多元。整个庭审持续了约20个小时,系近年来被告人及辩护人总人数超过20人的为数不多的案件,以及被告人利用高科技网络终端设备实施的新类型诈骗案件。
公诉机关指控称,柳州市鱼峰区某通讯器材经营部是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的签约门店,在该门店内购买手机的客户可以办理手机消费分期贷款。手机店老板莫某飞、梁某、徐某(三人均已被起诉)在2016-2017年期间,伙同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区域经理、业务员,由中介陈某、马某、李某弟、何某建以各种借口,将李某刚等70余名客户骗至该通讯店内,在客户不知情或不完全知情的情况下,利用客户的身份信息、银行卡信息,并伪造工作单位、收入证明、联系电话等信息,向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手机分期贷款,骗取马上消费金融股份有限公司贷款35万多元。另,被害人黄某春和谭某国分别于2017年4月、6月到上述通讯器材经营部内办理手机消费贷款,店内工作人员在未告知黄某春和谭某国实际贷款金额的情况下,分别为黄某春和谭某国办理了捷信公司手机消费贷款人民币4988元、5088元。事后黄某春和谭某国仅得到贷款1100、2000元,余款由被告人瓜分。
被告人莫某飞等人还以相同手段骗取捷信公司的贷款十六万六千多元,骗取佰仟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的贷款十六万七千多元。
庭审中,各被告人及辩护人围绕案件的定罪、量刑问题充分发表了意见,整个庭审紧张有序。鉴于该案涉及被告人人数多、案情复杂、控辩双方对案件定性争议大,该案将择期宣判。
法官析法:近年来,像被告人莫某飞等人利用公民身份信息和网络漏洞进行诈骗的事件日益增多。在此,法官提醒大家,切记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在需要贷款、消费时候对文件的条款仔细阅读,充分了解贷款、消费的内容,需要消费时尽量去安全的场所,比如银行、大型商场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