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4日,个人养老金业务迎来大进展。人社部、财政部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个人养老金实施办法》,对个人养老金参加流程、资金账户管理、机构与产品管理、信息披露、监督管理等方面做出具体规定。
随后,财政部、国税总局、银保监会和证监会相继发文,其中,证监会公布了《个人养老金投资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业务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确定了基金管理人开展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的原则和要求及相关产品标准要求。
证监会发文规范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影响几何?
今年4月8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推动个人养老金发展的意见》,明确个人养老金参加人可自主选择购买符合规定的金融产品,金融监管部门对参与个人养老金运行金融机构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管。
证监会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研究起草了《暂行规定》并于11月4日发布,旨在推进多层次、多支柱养老保险体系建设,规范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
建信基金表示,《暂行规定》是在个人养老金业务完成顶层设计后,在公募基金领域出台的配套政策,突出强调了公募基金要适配“养老”属性、助力个人养老,标志着我国个人养老金迈入新的发展阶段。
广发基金认为,《暂行规定》的及时发布,明确了公募基金参与个人养老金的制度安排,为相关业务的开展提供了更加明晰的操作路径。其中,《暂行规定》对可纳入个人养老金的养老目标基金做出明确规定,并对销售机构提出明确要求,充分体现了对投资者权益的保护;还体现了为投资者让利的行业理念:比如,规定个人养老基金将设置专门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并对管理费和托管费实施费率优惠等。
嘉实基金表示,随着个人养老金制度的进一步落地,有利于推动个人的“储蓄养老”到“投资养老”理念的转变,进而提高养老金投资收益率,增加养老金总储备,提升养老金替代水平。从长远看,此次政策发布释放了第三支柱个人养老金发展的积极信号,有望减轻一二支柱的压力,并为资本市场提供长期稳定的资金来源。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注意到,在基金销售机构方面,《暂停规定》对基金销售机构提出较高要求。比如,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长周期考核机制,对个人养老金投资基金业务、产品业绩、人员绩效的考核周期不得短于 5 年;基金评价机构应当坚持长期评价原则,业绩评价期限不得短于 5 年,不得使用单一指标进行排名或者评价,不得进行短期收 益和规模排名。
同时,个人养老金基金投资顾问的管理规范由证监会另行制定,相关规范出台前,暂不允许开展相关业务。
个人养老金可投资基金产品类型出炉,投资者如何投资?
个人养老金可投资的基金产品类型一直是市场关注的重点,此次《暂行规定》明确指出,个人养老金投资的基金产品应当具备运作安全、成熟稳定、标的规范、侧重长期保值等特征。
具体来看,产品类型包括最近4个季度末规模不低于 5000 万元或者上一季度末规模不低于 2 亿元的养老目标基金;投资风格稳定、投资策略清晰、运作合规稳健且适合个人养老金长期投资的股票基金、混合基金、债券基金、基金中基金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基金。
对此,建信基金表示,相较6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暂行规定》拓宽了产品准入的门槛,让更多符合要求的公募产品能够成为投资者进行养老投资的新选择。
广发基金认为,未来,随着经验的积累和条件的成熟,将会有更多其他类型的公募基金纳入投资范围,这也将为个人养老金投资提供更加丰富的产品选择。
华夏基金表示,总体来看,个人养老金产品可以为三类,一是保障类,主要是商业养老保险产品;二是储蓄类,主要是养老专项储蓄等,重在保值;三是投资类,包括理财产品和公募基金。
对于普通投资者来说,如何选择合适的产品?华夏基金建议把握三个原则,一是和风险承受能力有关。风险承受和收益预期是互相匹配的,风险承受能力决定了未来收益预期以及产品选择的范围。如果就是风险偏好比较保守的,即便投资类产品长期收益比较高,那也不适合,因为很可能在最低点的时候由于难以承受回撤而低点赎回。选择个人养老金产品的大前提是科学评估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
二是和年龄有关。年轻人还是要以投资类的产品为主,特别是积极增值的公募基金,因为年轻人养老资产积累比较少,同时抗风险能力强。而临近或者已经退休的人,应该考虑以稳健增值类投资产品或者储蓄为主。
三是和金融投资知识储备素养有关。如果缺乏投资技能,建议选择具有一站式配置属性的养老目标基金,特别是养老目标日期基金。这是国外发展最为迅速,也最受个人养老投资者欢迎的产品类别。
新京报贝壳财经记者 胡萌 潘亦纯
编辑 宋钰婷
校对 柳宝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