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考点清单
考点 | 重要程度 | 页码 | ||
1.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分类 | ☆☆ | 480~481 | ||
2.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的确认与计量 | ☆ | 481~482 | ||
3.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 ☆ | 482~484 | ||
4.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 ☆☆☆ | 484~492 | ||
5.金融资产转移的类型 | ☆☆ | 493 | ||
6.金融资产转移是否终止确认的分析和判断及其相应的会计处理 | ☆☆☆ | 497~504 | ||
7.套期保值的原则、方式和实际操作 | ☆☆☆ | 506~509 | ||
8.会计业务套期的分类 | ☆☆ | 510~511 | ||
9.各类套期的会计处理 | ☆ | 511~521 | ||
10.股权激励方式和实施激励的条件 | ☆☆ | 521~523 | ||
11.股权激励计划的拟订、审批和实施程序 | ☆☆☆ | 523~527 | ||
12.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 ☆☆ | 527~533 |
- 命题预测
本章独立命题,选答题(分值 20 分)。
主要命题点:掌握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金融资产转移是否终止确认的分析、判断、套期保值的一般原则、方式和实际操作、股权激励计划的拟订和审批、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股权激励业务的会计处理;熟悉金融资产转移的类型、股权激励的方式、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不同类别金融工具后续计量的会计处理;了解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处理、不同类别套期的会计处理、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考点 1】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的分类
- 金融资产的分类
金融资产的分类是其确认与计量的基础。企业除非在某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就将其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否则根据其管理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的合同现金流量特征,将金融资产划分为以下三类: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债权投资等);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剩余类)。
项目 | 金融资产分类依据 | ||
收取合同现金流量 | 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 | 其他 |
项目 | 金融资产分类依据 | |||
收取合同现金流量 | 收取合同现金流量+出售 | 其他 | ||
现金流量特征 | 本金和利息 | 第一类 | 第二类 | 第三类 |
其他特征 | 一般归为第三类,可特殊指定为第二类 |
特别提醒:企业初始确认某金融资产时对其进行分类后,按照金融工具会计准则的规定,重分类是允许的,但须符合严格的条件。
- 金融负债的分类
直接指定:在初始确认时,企业在满足一定条件时可以将一项金融负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该指定一经作出,不得撤销。
直接指定之外:除下列情况外,企业应当将金融负债分类为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负债: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包括交易性金融负债(含属于金融负债的衍生工具)和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
- 金融资产转移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或继续涉入被转移金融资产所形成的金融负债。对此类金融负债,企业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23 号—金融资产转移》相关规定进行计量。
- 不属于以上情况之一的财务担保合同,以及不属于以上(1)的以低于市场利率贷款的贷款承诺。
特别提醒:与金融资产重分类不同,金融负债不允许在初始确认后进行重分类。
【考点 2】金融工具计量的会计处理
初始计量
企业在初始确认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时,按照公允价值计量。
对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对于其他类别的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相关交易费用计入初始确认金额。但是企业初始确认的应收账款未 包含重大融资成分,或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规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
分的,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定义的交易价格进行初始计量。
后续计量
金融资产和金融负债后续计量的总体原则是:
第一,金融资产初始确认后,应当按不同类别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或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进行后续计量。
第二,对于金融负债,在初始确认后,也应当按不同类别,分别以摊余成本、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或其他适当方法进行后续计量。
第三,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被指定为被套期项目的,应当根据套期会计准则规定进行后续计量。
【考点 3】金融资产减值的会计处理
1.金融资产减值范围
企业应当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预期信用损失模型),对下列项目进行减值会计处理并确认损失准备:
-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和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债务工具)。
- 租赁应收款。
- 合同资产。合同资产是指《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定义的合同资产。
- 企业发行的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负债以外的贷款承诺和符合规定的财务担保合同。
特别提醒:
- 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及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不计提损失准备。
- 预期信用损失,是指以发生违约的风险为权重的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加权平均值。2.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确认
- 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确认的“一般”方法
第一阶段 | 第二阶段 | 第三阶段 | |
金融工具的信用风险 | 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 | 自初始确认后已显著增加但尚未发生信用减值 | 发生信用减值 |
预期信用损失的确认 | 未来12 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 | 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 |
利息收入的计算基础 | 账面余额 | 账面余额 | 账面价值 |
- 针对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的“特定”方法
①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企业应当在资产负债表日仅将自初始确认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累计变动确认为损失准备。
②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企业应当将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变动金额作为减值损失或利得计入当期损益。即使该资产负债表日确定的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小于初始确认时估计现金流量所反映的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企业也应当将预期信用损失的有利变动确认为减值利得。
- 针对应收款项、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账款减值的“简化”方法
①针对合同资产或应收款项
第一种情况:若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未包含收入准则所定义的重大融资成分,或企业根据收入准则规 定不考虑不超过一年的合同中的融资成分,应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第二种情况:若应收款项或合同资产包含收入准则所定义的重大融资成分,同时企业作出会计政策选择,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②由《企业会计准则第 21 号——租赁》规范的交易形成租赁应收款,同时企业作出会计政策选择, 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
在运用以上要求时,企业可对应收账款、合同资产和租赁应收款分别选择减值会计政策。3.金融资产减值损失的计量(P483~484)
考点提示
根据金融资产与金融负债相关知识点与案例信息资料对金融资产和金融资产分类、确认与计量、减值
进行分析判断。一段式或两段式答题。
【考点 4】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的区分
总体要求
企业应根据所发行金融工具的合同条款及其所反映的经济实质而非仅以法律形式,结合金融资产、金融负债和权益工具的定义,在初始确认时将该金融工具或其组成部分分类为金融资产、金融负债或权益工
具,并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但是也会遇到较为复杂的区分比较困难的情况,如企业发行的优先股、永续债(例如,长期含权中期票据)、认股权、可转换公司债券等金融工具。
金融负债(符合条件之一) | 权益工具(同时满足) |
(1)向其他方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合同义务 | (1)该金融工具不包括交付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给其他方,或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
(2)在潜在不利条件下,与其他方交换金融资产或金融负债的合同义务 | |
(3)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非衍生工具合同,且企业根据该合同将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 | (2)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该金融工具的,如该金融工具为非衍生工具, 不包括交付可变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合同义务; 如为衍生工具,企业只能通过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结算该金融工具 |
(4)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进行结算的衍生工具合同,但以固定数量的自身权益工具交换固定金额的现金或其他金融资产的衍生工具合同除外 |
- 区分基本原则
通过交付现金、其他金融资产、结算。
- 通过自身权益工具结算。
- 对于将来须用或可用企业自身权益工具结算的金融工具的分类,应当区分是衍生工具还是非衍生工具。
永续债
永续债发行方在确定永续债(或其他类似工具)的会计分类是权益工具还是金融负债时,应当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7 号——金融工具列报》规定同时考虑下列因素:
- 到期日。
- 清偿顺序。
- 利率跳升和间接义务。具体内容见 P490~491。4.复合金融工具
企业应当对发行的非衍生金融工具进行评估,以确定所发行的工具是否为复合金融工具。企业所发行的非衍生金融工具可能同时包含金融负债成分和权益工具成分。
企业发行的非衍生金融工具同时包含金融负债成分和权益工具成分的,应于初始计量时先确定金融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包括其中可能包含的非权益性嵌入衍生工具的公允价值),再从复合金融工具公允价值中扣除负债成分的公允价值,作为权益工具成分的价值。
【教材例 10-3】(P491)
考点提示
根据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相关知识点与案例信息资料能正确区分金融负债与权益工具。一段式或两段
式答题。
【考点 5】金融资产转移的类型
应收账款保理
附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与不附追索权应收账款保理两种方式。
应收票据贴现
不附追索权应收票据贴现与附追索权应收票据贴现两种情形。
应收票据背书转让
企业将持有的应收票据背书转让以取得所需物资,与该应收票据所有权有关的风险和报酬通常已经发生转移,贴现企业应当终止确认应收票据。
金融资产证券化
种类、业务流程、参与主体、风险管理总体要求。
【考点 6】金融资产转移会计处理
金融资产转移的会计处理按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是否转移和是否“放弃对该金融资产控制”两个标准区分为三种处理方式:终止确认、不终止确认和继续涉入。
- 金融资产确认
情形 | 确认结果 | |
(1)已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终止确认该金融资产 | |
(2)既没有转移也没有保留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放弃了对金融资产的 控制 | |
未放弃对金融资产的控制 | 按照继续涉入所转移金融资产的程度确认有关资产和负债及任何保留权益 | |
(3)保留了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 | 继续确认该金融资产,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负债 |
金融资产转移计量
- 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
第一种情况: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资产整体转移满足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
①所转移金融资产的账面价值;
②因转移而收到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第二种情况:金融资产部分转移符合终止确认条件
金融资产部分转移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应当将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的账面价值,在终止确认部分和未终止确认部分(在此种情况下,所保留的服务资产应当视同未终止确认金融资产的一部分)之间,按照各自的相对公允价值进行分摊,并将下列两项金额的差额计入当期损益:①终止确认部分的账面价值;② 终止确认部分的对价,与原直接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公允价值变动累计额中对应终止确认部分的金额(涉及转移的金融资产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的情形)之和。
不符合终止确认条件的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仍保留与所转移金融资产所有权上几乎所有的风险和报酬的,应当继续确认所转移金融资产整体, 并将收到的对价确认为一项金融负债。
考点提示
根据金融资产转移相关知识点与案例信息资料进行分析判断金融资产转移方式、金融资产转移是否终
止确认,一段式或两段式答题。
【考点 7】套期保值的原则、方式和实际操作
- 套期保值的原则
种类相同或相关原则 | 在做套期保值交易时,所选择的期货品种通常要和套期保值者将在现货市场中买进或卖出的现货商品或资产在种类上相同或有较强的相关性 |
数量相等或相当原则 | 在做套期保值交易时,买卖期货合约的规模通常要与套期保值者在现货市场上所买卖的商品或资产的规模相等或相当 |
交易方向相反原则 | 在做套期保值交易时,套期保值者通常要同时或相近时间内在现货市场上和期货市场上采取相反的买卖行动,即进行反向操作。“方向相反”操作的时点是实现现货交易与期货平仓的时点 |
月份相同或相近原则 | 在做套期保值交易时,所选用的期货合约的交割月份最好与交易者将来在现货市场上实际买进或卖出现货商品的时间相同或相近 |
- 套期保值的方式
方式 | 避险 | 操作方法 | 适用 | ||
买入套期保值 | 回避价格上涨的风险 | 期货市场 | 现在:买入期货合约 | 到期:卖出期货合约对冲平仓 | 制造商:未来采购原材料 贸易商:与需求方已经签订未来现货供货合同但尚未进货 |
现货市场 | 现在:— | 到期:购入现货 | |||
卖出套期保值 | 回避价格下跌的风险 | 期货市场 | 现在:卖出期货合约 | 到期:买入期货合约对冲平仓 | 制造商:未来销售产成品 贸易商:与供货方已经签订现货采购合同但尚未确定需求方 |
现货市场 | 现在:— | 到期:卖出现货 |
3.套期保值的操作(P507~510)
【考点 8】会计业务中对套期保值的分类
分类 | 含义 |
公允价值套期 | 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上述项目组成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敞口进行的套期 |
现金流量套期 | 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敞口进行的套期 |
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 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敞口进行的套期 |
提示
对确定承诺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企业可以将其作为现金流量套期或公允价值套期。
【考点 9】套期保值会计处理
项目 | 公允价值套期 | 现金流量套期 | 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
项目 | 公允价值套期 | 现金流量套期 | 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
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 | 计入当期损益 | 套期有效部分确认为其他综合收益;套期无效部分确认为当期损益 | 与现金流量套期相同 |
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 | 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已确认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 — | — |
提示 1
现金流量套期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计算。
提示 2
套期工具为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特殊处理。
考点提示 1
根据套期保值相关知识点与案例信息资料,分析判断套期保值一般原则、方式、实施是否符合套期保
值规定。一段式或两段式答题。
考点提示 2
根据套期保值相关知识点与案例信息资料,分析判断套期保值会计处理是否符合套期保值会计准则。
一段式或两段式答题。
【考点 10】股权激励方式及激励的条件
股权激励主要是指上市公司以本公司股票为标的,对激励对象进行的长期性激励。激励对象可以包括上市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以及公司认为应当激励的对公司经营业绩和未来发展有直接影响的其他员工,但不应当包括独立董事和监事。外籍员工任职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或者核心业务人员的,可以成为激励对象。(具体内容见 P521)
- 激励方式
方式 | 适用范围 |
股票期权 | 适合处于成长初期或扩张期的企业 |
限制性股票 | 适合于成熟型企业或对资金投入要求不是非常高的企业 |
股票增值权 | 适用于现金流充裕且发展稳定的公司 |
虚拟股票 | 适用范围广,有些非上市公司可以选择虚拟股票方式 |
业绩股票 | 适合于业绩稳定并持续增长、现金流充裕的企业 |
- 实施股权激励的条件
我国证券监管部门、国有资产管理部门、财政部门对一般的上市公司、科创板上市公司、挂牌公司、国有控股境内和境外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条件作出相应规定。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实行股权激励: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3)上市后最近 36 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
实行股权激励的;(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实行股权激励计划还应当具备有关规定的条件,在公司治理结构、发展战略、绩效考核体系、基础管理制度等方面符合要求。
【考点 11】股权激励计划的拟订和实施
- 标的股票来源和数量(P524)
重点关注:对于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非经股东大会特别决议批准,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科创板上市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20%。
- 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P524~525)
上市公司的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从首次授予日起不得超过 10 年。具体要求有限制性股票、股票期权等内容。
- 股权授予价格的确定(P525~526)
重点关注: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不得低于股票票面金额,且原则上不得低于下列价格较高者:(1)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1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 50%;(2)股权激励计划草案公布前 20 个交易日、60 个交易日或者 120 个交易日的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之一的 50%。
- 股权激励计划的实施(P526)
考点提示
根据股权激励相关知识点与案例信息资料,分析判断激励对象、激励方式、激励条件、标的股票来源
和数量、激励计划时间要素、股权授予价格的确定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一段式或两段式答题。
【考点 12】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
日期 | 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 | 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 | |
授予日 | 授予后可立即行权 | 按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 借:管理费用等 贷: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 按授予日权益工具公允价值: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
附条件 | 不作会计处理 | 不作会计处理 | |
等待期内资产负债表日 | 按授予日权益工具的公允价值: 借:管理费用等 贷: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 | 按资产负债表日承担负债的公允价值: 借:管理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 |
可行权日之后资产负债表日 | 不作会计处理 | 按资产负债表日负债的变动: 借:公允价值变动损益 贷:应付职工薪酬或作相反的处理 | |
行权日 | 借:银行存款 资本公积——其他资本公积贷:股本等 资本公积——股本溢价 | 借:应付职工薪酬贷:银行存款 |
关注:条件修改、取消等特殊情况处理。
考点提示
根据股权激励相关知识点与案例信息资料,分析判断股份支付会计处理是否符合股份支付会计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