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实济南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的问题并不复杂,但是又很多的朋友都不太了解济南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因此呢,今天小编就来为大家分享济南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的一些知识,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下面我们一起来看看这个问题的分析吧!
本文目录
济南医保统筹起付标准及报销比例
医保统筹起付标准,二甲医院住院一般是三百元,门诊一般是在700元。报销比例一般是在90%左右。三甲医院起付标准住院一般是700元,门诊一般是1300元左右,报销比例在80%左右。但是,不同的系统职工毛小比例也不相同,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报销比例差不太多,企业职工报销比例要低一些。城镇居民报销的比例要更低一些。
2021济南市居民医保报销比例
今年的标准还没出来,这是去年的可以参考哈。
参保人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规定的住院和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含个人按一定比例负担部分),实行起付标准和最高支付限额。起付标准以下和最高支付限额以上的医疗费用,由个人承担。
起付标准:
大学生住院的起付标准为:三级医疗机构700元、二级医疗机构400元、一级医疗机构(含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下同)及乡镇卫生院200元。
其他参保人住院的起付标准为:省(部)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其他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医疗机构700元、一级医疗机构400元、乡镇卫生院200元。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相应降低20%,从第三次住院起不再执行起付标准。
门诊慢性病的起付标准为200元,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只负担一次。门诊慢性病患者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就医,不执行起付标准。
参保人在中医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基金支付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起付标准在现行规定的基础上降低20%。
报销比例:
参保人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居民医保基金支付范围规定的住院或门诊慢性病医疗费用,由居民医保基金和个人按比例分担。
大学生因住院或门诊慢性病在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医保基金负担70%,个人负担30%;在二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医保基金负担80%,个人负担20%;在一级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医疗的,由居民医保基金负担90%,个人负担10%。
其他参保人因住院或门诊慢性病在省(部)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医保基金负担45%,个人负担55%;在其他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医保基金负担60%,个人负担40%;在二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医保基金负担70%,个人负担30%;在一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医保基金负担80%,个人负担20%;在乡镇卫生院医疗的,由居民医保基金负担90%,个人负担10%。
最高支付限额:
2021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为25万元。
济南城镇居民医疗保险住院报销比例是多少
(一)报销范围:参保人员在个人选择的医疗保险定点医院或专科医院,中医医院和A类医院发生的住院费用;
(二)报销比例:一个自然年度内首次住院起付标准为1300元,以后每次650元。支付比例分三个档,以三级医院为例,起伏标准:3万元,在职85%,退休91%,3万-4万在职90%,退休94%,4万以上,在职95%,退休97%。普通住院9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精神病住院360天为一个结算周期,起伏标准减半。一个自然年度内统筹基金支付最高7万元。住院大额最高支付10万元,住院大额的支付比例一律为70%;
(三)就医管理:如单位足额交费,个人只需交纳部分住院预付金,即可办理住院手续。发生的医疗费用要符合医疗保险三大目录库的范围;
(四)报销流程:出院时医院与个人结算清自费和自负部分金额,统筹基金报销金额由医院与区医保中心结算。
济南居民医保报销标准
省(部)三级医疗机构1200元、其他三级医疗机构1000元、二级医疗机构700元、一级医疗机构400元,乡镇卫生院200元。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住院起付标准降低20%。
一个医疗年度内,第二次住院的起付标准降低20%,从第三次住院起不再执行起付标准。
门诊规定病种的起付标准为200元,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参保人只负担一次(门诊规定病种患者在定点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乡镇卫生院就医,不执行起付标准)。
一个医疗年度内居民医保最高支付限额为20万元(含个人自付部分)。
报销比例
参保人在一个医疗年度内发生的符合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范围规定的住院或门诊规定病种医疗费用,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和个人按照以下标准分担:
少年儿童和按一档标准(300元)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按以下标准规定
在省(部)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45%,个人负担55%;在其他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5%,个人负担45%;
在二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5%,个人负担35%;
在一级医疗机构医疗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5%,个人负担25%;在乡镇卫生院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
按二档标准(260元)缴费的成年居民报销比例按以下标准规定
在省(部)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40%,个人负担60%;
在其他三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50%,个人负担50%;
在二级医疗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65%,个人负担35%;
在一级医疗机构医疗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75%,个人负担25%;
在乡镇卫生院医疗的,由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付80%,个人负担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