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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医保局领导是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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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文章给大家聊聊关于吉林省医保局领导是谁,以及吉林省医保局领导是谁啊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哦。

本文目录

  1. 吉林省医保局:年底前拟将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合并,实行统一基金征缴、管理,确保生育保险待遇不变。你怎么看?
  2. 吉林市职工医保门诊报销何时执行
  3. 吉林省医疗保险怎么报销
  4. 吉林省医保新政策执行时间

吉林省医保局:年底前拟将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合并,实行统一基金征缴、管理,确保生育保险待遇不变。你怎么看?

这个担心完全是没有必要的,从感性上说,女职工生育待遇只会更好,绝不会更坏,从理性和法律的角度说,生育险和医保合并,类似于国家的大部制改革,合并的只是机构,精简的是人员,提高的是效率,该办的事是一样也不能少的。 就是说,女职工生育所应当享受到的生育险待遇,全部都会按原标准支付,一分钱都不会少。 当前,女职工生育待遇主要有生育津贴、产检费、生产住院医疗费报销等,都有明确的法律法规规定,女职工生育津贴按该职工上年度社保缴费工资基数*产假时间计算,产检费和住院医疗费也能报销一大部分,可以基本做到生育无忧。生育险与医保合并,只是改变了缴费和支付渠道,女职工生育应当享受到的一切待遇,不会变化。 要问我为什么对这事这么清楚,原因是,这几年我代理了几起非婚生育子女抚养纠纷的案件。按目前的政策规定,女职工非婚生育无法领取生育津贴,我得把这女职工该享受的津贴计算出来,让男方承担。 毫无疑问,该项诉求全部得到法院支持。 但我内心是很不安的,因为支付生育津贴的条件是且只应该是女职工上年度足额足月缴纳了生育保险,却不应该以女职工是否结婚为必要条件。否则女职工缴了保险却享受不到应有的待遇,是对女职工权益的肆意侵犯,呼吁尽快修改此项规定。 既然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待遇一样,非婚生子女的妈妈也应该和婚生子女的妈妈享受同等待遇,在任何方面都不应当受到区别对待,乃至歧视。

吉林市职工医保门诊报销何时执行

八月一日开始执行

为统一全省医疗保障待遇零星报销相关政策,提高零星报销效率,保障参保人员利益,按照《国家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医疗保障标准化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医保发〔2019〕39号)、《吉林省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意见》(吉医保联〔2019〕18号)、《需要紧急救治的急危重伤病标准及诊疗规范》(国卫办医发[2013]32号)及《关于扎实做好2019年全省异地就医服务管理工作的通知》(医保联〔2019〕9号)等文件内容,进一步明确了零星报销相关政策

吉林省医疗保险怎么报销

新农合医保报销比例: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是当年购买,次年生效享受报销待遇,其最低档费用为20元/年/人。农村合作医疗保险需要到们当地合作医疗管理机构或医疗机构医保结账窗口报销,报销比例一般在20--85%左右浮动。报销比例与自己的检查和用药情况,医疗等级等因素有关。

新农合医保报销所需资料:

合作医疗保险报销,需要到当地合作医疗管理机构或指定医疗机构医保结帐窗口报销。其手续包括:本人身份证,医保卡,原始发票,用药清单,病历本等其它材料。

农村合作医疗保险报销范围:

1、门诊补偿: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

(6)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2、住院补偿

(1)报销范围:

A、药费:辅助检查:心脑电图、X光透视、拍片、化验、理疗、针灸、CT、核磁共振等各项检查费限额200元;手术费(参照国家标准,超过1000元的按1000元报销)。

B、60周岁以上老人在兴塔镇卫生院住院,治疗费和护理费每天补偿10元,限额200元。

(2)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三级医院报销30%。

3、大病补偿

(1)镇风险基金补偿:凡参加合作医疗的住院病人一次性或全年累计应报医疗费超过5000元以上分段补偿,即5001-10000元补偿65%,10001-18000元补偿70%。

镇级合作医疗住院及尿毒症门诊血透、肿瘤门诊放疗和化疗补偿年限额1.1万元。

吉林省医保新政策执行时间

《诊疗目录》自2023年2月1日起实施,原《吉林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诊疗项目及医疗服务设施项目目录(2021年)》(吉医保联〔2021〕31号)不再执行。

我省《诊疗目录》管理将结合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及医疗服务价格项目调整等情况,适时进行动态调整。在《诊疗目录》执行中遇有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省医疗保障局、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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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来源: 一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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