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理财的业务模式下账务处理
以余额宝为例分析互联网金融理财产品的会计处理。设立“其他货币资金——余额宝存款”明细账,该账户核算企业通过余额宝进行的各类资金支付结算业务及收益结算业务。大家知道,企业在网站先注册,理财时,将资金从支付宝账户转入余额宝账户时,借记“其他货币资金——余额宝存款”科目,贷记“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存款”科目。通过余额宝支付采购货款时,会计处理同支付宝结算业务。月底结算投资收益时借记“其他货币资金——余额宝存款”科目,贷记“投资收益”科目。
案例:2020年9月1日A公司从本公司关联账户对支付宝账户充值50万元,当天从支付宝转出50万元到余额宝账户,9月2日下单采购甲商品30万元,增值税5.1万元,货款通过余额宝预付。9月5日收到甲商品并验收入库,月底计算本月理财收益共计300。
A公司的会计处理如下:
9月1日充值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存款 500 000
贷:银行存款 500 000
9月1日从支付宝账户转入余额宝账户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余额宝存款 500 000
贷:其他货币资金——支付宝存款 500 000
9月2日预付购货款时:
借:预付账款 351000
贷:其他货币资金——余额宝存款 351000
9月5日商品验收时:
借:库存商品 300 000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51000
贷:预付账款 351 000
9月30日收到理财收益时:
借:其他货币资金——余额宝存款 300
贷:投资收益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