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9月5日,市民杨采何接到银行打来的电话,问她当晚是不是连续刷信用卡消费了五笔,杨采何有些莫名其妙,因为她的信用卡办好后就没有开通过。银行人员将开卡的时间和电话号码告诉了她,杨采何发现开卡号码是她原来所在单位的办公室电话。杨采何疑窦丛生,她努力回忆想起那间办公室安装了监控,第二天她赶到原来单位,调取监控录像,里面出现了原同事刘光义的身影。
杨采何原先是南京某汽车零部件公司职员,和刘光义一个办公室。今年8月下旬,她辞职离开这家公司。“这张信用卡我离职后放在公司没有带走,其余东西已经全部从公司清走了。”当办案人员问起她为什么不带走这张卡时,杨采何解释因为没有开卡,别人拿到也没有用,所以就没有带走。8月底的一天,刘光义在杨采何原先的办公桌抽屉里无意发现了这张信用卡,他事先知道杨采何的身份信息,便用办公室固定电话激活了该卡。四天后,他分五次刷卡购买香烟共透支消费6950元。
经审查,刘光义取得信用卡的时候,杨采何已经离开公司,信用卡已经脱离了她的控制,刘光义取得该卡的行为不属于盗窃信用卡,而涉嫌信用卡诈骗罪。刘光义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被溧水检方提起公诉。据银行人士介绍,如果申请了信用卡却又不想使用,可以不开卡而直接致电银行的信用卡中心(拨打卡背面的客服电话),在语音系统中找到“人工服务”即可申请销卡。如果遗失信用卡,持卡人一定要及时挂失。(文中人物均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