浦发银行信用卡非面对面分期提前还款收费规则调整相关通知
尊敬的客户:
为提升您的用卡体验,提供更优质的服务,自2021年3月31日起,我行将对通过我行网关、快捷支付或银联支付渠道办理分期业务(统称非面对面分期业务)的持卡人提前结清分期款项的收费规则调整如下:
持卡人主动申请提前结清,或因持卡人在还款期间发生注销情况、卡片/账户被冻结、管制,或持卡人卡片过期,或持卡人于分期付款期间内逾期还款等原因,或发生我行认为有损持卡人信用的状况,或因进行虚假交易,利用所购买的产品或服务从事经营、转卖或套现等违反个人或家庭日常生活使用为主要目的之行为,或因持卡人提供的信息或资料不真实、准确、有效和全面,导致提前结清该笔分期业务,持卡人须一次性支付分期业务剩余未分摊本金,剩余未分摊的分期期数对应的手续费无需支付,已一次性收取的手续费(如有)退还剩余未分摊期数对应的手续费,同时我行将一次性收取持卡人未分摊本金金额的3%作为违约金。
已申请相关分期业务的持卡人因对本次收费规则有异议而决定不再继续使用相关服务的,可通过拨打浦发银行信用卡背面客服热线等方式对已分期交易申请提前结清处理或终止该项业务。持卡人在2021年3月30日(含)前未提出申请的,视为同意本次调整并将遵守调整后的收费规则。
特此公告。
浦发银行信用卡中心
二〇二一年二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