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卡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很多方便,尤其是先消费后付款的透支功能特别受欢迎,透支额度从几千到几万不等。透支了,到期就要及时还上,这本来是常识,可如果存心“赖账”,到期不还,那可就摊上大事了。
套现5万 两年不还
今年50岁的王某做建材生意10多年了。今年3月的一天,老王被公安机关传讯,随后被刑事拘留,过了半个月被逮捕了。面对突如其来的遭遇,老王一下子懵了,他百思不得其解,自己做生意遵纪守法,怎么会就犯法了呢?
随后一了解,老王才知道,这一切都是两年前自己的信用卡透支一直不还惹得祸!2013年11月,为了生意上资金周转方便,老王托人在银行办了一张额度为5万元的信用卡。
信用卡办下来后,王老板觉得这用起来还真的挺方便。手头紧的时候只要出点手续费就可以取到现金了。就这样,王老板把这套现的5万元当着自己的周转金使用了好几个月。2014年3月,因为生意不景气,老王套现的5万元没办法向银行及时还上。
套现的5万元到期未还,银行也多次向老王催缴,可老王认为,生意亏本,一时半会儿还真拿不出钱来偿还,再说,这欠银行的钱没有及时归还最多也就是多算点利息,等到有钱的时候再连本带息一起还就行了,所以他也没有把这事当一回事,就这样,欠钱的事一拖就是2年。
逾期未还被刑拘
可让老王没有想到的是,到了今年的3月份,新罗警方找上了门,老王一看事态严重了,就主动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过了几天,老王赶紧先归还了信用卡本金15000元。然而迟到的还款并不能免责,随后,新罗区人民检察院以涉嫌信用卡诈骗罪起诉老王。
直到这时,老王才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诉讼过程中,老王向法院退款剩余的3万4千多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六条规定:
恶意透支信用卡,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限额或者规定期限透支,并且经发卡银行催收后仍不归还的行为。
法院判决:构成信用卡诈骗罪
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王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超过规定期限透支信用卡,并且经发卡行催收仍不归还,金额计人民币49363.09元,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信用卡诈骗罪。但因被告人王某在宣判前已归还全部透支本金且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属自首,依法应予从轻处罚。今年6月3日,新罗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王某犯信用卡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万元。
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通过这起案例,再次提醒了那些手里有信用卡的人,在刷卡消费后要及时归还款项,如果没有及时还款,轻则会降低消费者的信用等级,如果透支金额大,在银行催收后都不归还,就容易因犯诈骗罪而受到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