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行昨天发布的《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规定,使用个人账户作为结算账户的个体工商户,其申请的POS机不得开通信用卡受理功能。
“不能刷信用卡了,那我经常到一些街边小店去买衣服,是不是以后都不能刷信用卡?”王女士提出疑问。
银行人士解释称,个人名义安装POS机禁刷信用卡并不是说所有个体商户的POS机都不能刷信用卡了,央行禁止的只是以个人名义办理的POS刷卡机,以公司名义安装的并不在禁止之列,而现在北京的商场、卖场都是以公司名义办理的刷卡机,相当部分的个体商户,也是以公司名义安装,是以对公账户结算的,所以这些刷卡机不会受影响。
据了解,广东地区曾大批量试点过个人名义申请POS机,所以此次禁刷影响较大。北京地区个体工商户的POS机此前主要集中在万通、官园批发市场、潘家园一带的眼镜市场等,但银联2010年时曾进行过整顿,目前北京地区个人名义的POS机较少。
“个人结算账户信用卡受理功能的关闭,主要目的在于规范银行卡市场,防范信用卡 套现行为。”银行人士称。据了解,在没有真实商贸交易的情况下,通过刷信用卡,将信用卡的额度套换成现金,这种套现行为成为监管部门重点打击的对象。
■ 焦点
收单方不得随意降低手续费
规定:收单机构应按有关规定收取银行卡结算手续费,不得随意降价。违反相关规定,将由央行分支机构责令限期改正,并视情节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
业界反应:现在不仅银联和银行在做POS机收单业务,很多第三方支付公司也已经争抢这块市场。自去年发放第三方支付牌照以来,支付宝、快钱、易宝支付、拉卡拉等多家公司开始布局POS收单业务。
“我们很欢迎央行的这个规定,但是规定很美丽,现实很残酷。现在市场竞争者越来越多,价格战很惨烈,正在谈着的客户,忽然就会被竞争对手以更低的费率给吸引过去,这种做法并不少见。央行的这个办法有一定作用,但并不能完全制止这种价格战,可以通过其他优惠措施、变相降低费率的做法进行价格战。”一位银行人士表示。
据悉,银行卡收单业务的利润主要来源于结算手续费。根据行业不同,费率分别为0.5%至4%不等。手续费分成一般遵循7:2:1的比例,“7”归发卡行所有;“2”归收单方所有;“1”则为银联所有。
开设分支机构才能跨省营业
规定:收单机构应成立省级分支机构拓展特约商户,不得跨省开展商户拓展及相关收单业务。收单机构分支机构设立数量应不少于特约商户分支机构数量的70%。
业界反应:一位第三方支付公司人士看到这个规定感叹道:“这对于第三方支付公司来说很不利,很多第三方支付公司都是依托互联网或者移动工具成长的,机构网点并不是强项,目前能达到分支机构不少于商户数量的70%的第三方机构公司几乎没有,这样的要求将会大大约束业务创新和业务拓展。”
不过,也有银行人士提出,POS机收单业务需要日常的维护和检查,包括观察商户是否有不正当的行为,这都需要在现场执行,对分支机构的要求可能是央行从防范风险角度考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