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卡人去世后,信用卡欠款怎么办?是不是应由夫妻和子女或父母来偿还呢?
解析ANALYSIS
通常情况下,持卡人或多或少都留有遗产:
1.遗产够的,从遗产扣除。
2.遗产不够的不承担额外部分。
3.继承人自愿偿还的除外。可以继续偿还完。
4.对于放弃遗产继承的不负这个责任。
法律依据LEGALBASIS
(一)
《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若持卡人是在婚内办理使用的信用卡,根据相关法规规定,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因此持卡人如无其他个人财产,夫妻另一方仍应继续偿还。如果持卡人既没有遗产继承,也没有配偶,那么作为个人债务的信用卡,卡债只能作坏账处理,而不应由其父母或者兄弟姐妹等亲属来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四条债权人就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主张权利的,应当按夫妻共同债务处理。但夫妻一方能够证明债权人与债务人明确约定为个人债务,或者能够证明属于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规定情形的除外。
(《婚姻法》第十九条第三款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