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3日,央行行长周小川与中国银行(香港)有限公司(简称中银香港)董事长肖钢签署了《关于向台湾提供人民币现钞业务的清算协议》,授权中银香港为台湾人民币现钞业务清算行。台湾地区经许可的金融机构则可以与这些现钞业务行的台湾总行进行人民币现钞买卖,藉此为台湾当地个人客户提供人民币现钞兑换服务。央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安排将进一步为海峡两岸人员往来提供便利,也为逐步建立两岸货币清算机制和加强两岸货币管理合作奠定了基础。不过台湾地区何时开放人民币存款、汇款及贸易结算等业务,尚需双方进一步协商。
根据协议,中银香港将与台湾方面许可的台湾商业银行的香港分行签订人民币现钞业务协议,由这些分行作为交易主体,通过其总行向台湾当地的金融机构提供人民币现钞供应与回流服务。
央行相关负责人指出,向台湾地区提供人民币现钞清算服务的安排,是根据《海峡两岸金融合作协议》的有关要求,经有关各方协商确定的。
同日,央行与香港金融管理局签署了合作备忘录,双方同意就香港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办理台湾人民币现钞业务的情况,加强交流并交换相关业务数据等信息,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业务进行监管并相互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