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在西城金融街上,鳞次栉比的楼群往往会让人有些方位上的错乱,8月刚成立的西城法院金融街法庭就落脚在这条街的南端,只是新址时至今日还没“挂牌开张”,庭长和28名部下目前还在西城法院本院办公。
“刘庭长,您签下字。”——听到同事招呼,庭长刘建勋在书堆中抬起头,从他办公室门口的茶几到最里面的主桌,各式各样的书占据了绝大部分空地儿,“没办法,必须跟上公众的要求和律师的水平啊。”刘建勋说,“目前法官的形象在公众心中分数不高,很多判决不能让人心服口服,创立金融街法庭是个机会,通过专业裁判,提升法庭公信力。”
法庭奇事 人还没到500件案子就到了
“我7月28号到这个法庭走马上任,还没进办公室,内勤电话就打过来了:庭长,案子到了,您来看看吧!”讲起刚收的第一批案子,法院上上下下还流传着一个段子。
立案庭依据法院各庭室职能分配案件,一般审判庭的内勤都是到立案庭取几份卷宗,最多抱在怀里就上楼了,而刚成立的金融街法庭的内勤,硬是推着一个小车到立案庭取案卷,开庭伊始收案就达500件。
内勤当时就给庭长打了电话,于是有了前文那一幕,“人还没到,500件案子就到了”的说法,很快就在法院传开了。
新建的法庭怎么会有这么多案子呢?
刘建勋介绍,金融街法庭负责审理由西城法院受理的全部涉金融类案件,包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抵押合同纠纷、储蓄存款合同纠纷、融资租赁合同纠纷、银行卡纠纷等,预计年收案在6000件至7000件。
金融街法庭目前共有审判人员28人,其中主审法官6人,每人配备1名助理法官和两名书记员,按照六个审判团队计算,每个主审法官年审案量预计在1000至1200件。
“这是西部某些法院一年的审案数量,”刘建勋说,“其实80%都是信用卡纠纷案件,欠债不还被银行起诉,而且一诉就是几百人,案子就这么变成四位数了。”
法官最大的任务就是找债务人
几乎遍布着所有银行的金融街,但凡遇到信用卡出现问题,追不回钱款的银行就会把持卡人诉到法院,不管持卡人在市区还是郊区,银行作为原告起诉至金融街法庭,法庭按照管辖规定就必须受理。
可是办了信用卡透支不还的人,有几个会老老实实在家等着收债人上门催债呢?
刘建勋说,法官们量最大的工作,就是上门找到人送传票。
按照法律规定,在各种联络方式都无法送达传票的情况下,法院才能刊登公告宣布开庭。
而登公告往往意味着没找到案件被告,也就意味着案件即使有了判决结果,也可能没法实际履行。所以,刘建勋和法官们最大的工夫,都花在找人方面。
刘建勋介绍,庭里有个老法官,办这类案件很有经验,上百个案卷分到他手里,他看两眼就能分成四类。这个能直接找到人送传票;这个八成找不到,赶紧发公告,发完公告一边找一边安排开庭;这个去派出所调调档案,去物业打听一下还有戏;这个恶意透支已涉嫌犯罪考虑移交公安机关吧……
“年轻人按照老法官的意见去落实,八九不离十,大家心服口服。”刘建勋说。
根据老法官的“作战经验”,刘建勋带队制定了一套审理信用卡案件的审判规范制度,从案件的送达到审判结束,每个流程都有规定可以参照,仅仅一个起诉书送达的制度规定,就达15000字,而这样的规定总共17项。
“法官的判决,不规范的地方太多,而这一类案件,案情不复杂,难就难在怎么熟练掌握每个环节的办案技巧。”刘建勋说。
刘建勋表示,“通过老法官的言传身教以及制度的确立,金融街法庭在此类案件的裁判中,力争判决的每个环节都是严谨的,这样才能确保结果的公正,对当事人而言才更有说服力。”
审案秘籍
专家型法官 自学金融专门知识
“穷其一生,能够精通两三门法律,那已经是很了不起的法官了。”刘建勋以前专门审理保险类纠纷,转到金融街法庭后,他说自己以及庭内成员面临着从头学起的压力。“每门法律背后,都连带着庞杂的学科,比如研习婚姻法,就势必要学习伦理学。金融街法庭除了面对多如牛毛的信用卡案件外,剩余20%的将是金融业最高精尖的案件。”
“金融衍生、基金对冲、债权转股权……”刘建勋说,“目前我国法律对这些金融活动的规定都是空白。就拿金融衍生举例,所有的民间交易和投资,只要法律不禁止都可以进行。但金融活动安全需要法律保障,又不允许法院以维护金融安全为由扼杀金融行业的自由发展,这就要求法官在掌握丰富的金融知识的基础上,做出谨慎和恰当的权衡。”
刘建勋坦言,实际上法官掌握的知识与实际需要差得很远,“为了扩充金融知识,庭内法官参加了一个关于‘国际投资信用证’的讲座,听完却掌握不到其中的要领,其中一人还具有海外留学背景,所幸的是目前还没有这类案件被诉至法院。”
为了防患于未然,金融街法庭内的专家型法官已经在自修金融类学科,他们还通过请教业内权威以及学术专家,与固定的专家定期交流,来增长和加深对这个行业的了解。
与银行保持距离 避免被请吃饭
针对为什么八成案件集中在银行卡纠纷,是否与银行发卡审核不严有关的问题,刘建勋表示,就是银行自身的原因造成现有的问题。那么为什么不督促银行整改以此来避免案件的发生呢?
对此,刘建勋说,“从我20年的审判经验来看,在经济学理论中,银行作为金融寡头对社会有着难以想象的影响。站在法官的角度考虑,银行随意发卡是缺乏法律意识,但站在一个商人的角度考虑,则永远是利益优先。”
“多少张信用卡发出去,损失多少,消费多少,还款多少,银行都会建立模型进行精心测算,以现在的方式办卡,就是因为这个数量对银行来说是利润最大。而在此过程中,只要不违法,银行家就不会收敛。”他说。
在此情况下,法院如果硬碰硬,通过发司法建议责令整改,银行表面上可能不会有什么反应,但商人的本质决定了银行仍旧会追逐利益最大化,那么法院的建议将会沦为一纸空文,法院的公信力将会因此下降。
“我想与行业协会多接触,探讨一些规律性的问题,比如哪类人、何种情况容易出问题,让银行从业者们自省,从而改变发卡模式与条件,减少案件的发生。”刘建勋说。
为什么是行业协会而不是具体银行?对此刘庭长笑着说,“去某家银行座谈,难免被请吃顿午饭什么的,一来二去称兄道弟的,以后怎么绷着脸审案啊,所以我们要与银行保持距离……
试点新规
庭长:先把自己关进笼子 保审判公开透明
在采访即将结束的时候,刘建勋说,目前司法改革的落实,对他这个一庭之长而言,才是最大的压力。金融街法庭是西城法院司法改革的两个试点之一,面对着全新的法庭和可能全新类型的案件,刘庭长说这既是压力也是最好的机会。
“我希望通过这个法庭的设立和运行,让我们摸索出一套审判工作的标准和规范,在这套规范下,法官会觉得审判工作更加便利,当事人也会觉得判决公正。在这里面,一方面是要让法官判案摆脱院长庭长逐级签字,法官仅仅执行命令的传统模式,让法官成为司法运行的主体,将审判权与裁判权合为一体。”
“另一方面,也必须承认目前法官公正裁判的能力与公众的期望还有很大差距,提升法官判案的专业水平也刻不容缓。”
说到这里,刘建勋调出一份判决书的二稿,上面是密密麻麻的黑色和红色的字,黑字是法官的判决,红字是庭长的意见,刘建勋说,这叫“庭长管理案件留痕制度”。
这个制度一方面能防止庭长利用权力对办案施加影响,另一方面也对不规范或者有问题的判决进行修改,现在庭里所有的裁判意见往来,都是书面形式,意见不统一的话,可以开会讨论,少数服从多数。再不统一,可以报请送到审委会讨论。“我先把我自己关在笼子里,然后让审判权在机构内部公开透明地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