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5日,桂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依法对涉嫌信用卡诈骗罪的犯罪嫌疑人黄某峰刑事拘留,被送进高墙之时,黄某峰后悔贪心害了自己。
5月23日14时许,家住桂东县增口乡的李某在城关信用社的自动取款机取钱后,清点了钱款却忘记退卡了。20分钟后,李某返回后发现银行卡被人取走了,经银行查询卡里8800元钱分文未剩,遂向桂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报案。
接到报警后,桂东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立即展开侦工作,通过调取取款机监控视频资料,获取了犯罪嫌疑人黄某峰头像特征以及所持银行卡等信息。确定犯罪嫌疑人后,警方采用便衣进驻犯罪嫌疑人所居住的村落蹲点守候,接连几天均未发现犯罪嫌疑人踪迹,通过进一步侦查发现,犯罪嫌疑人已进外出。于是安排秘密力量寻找犯罪嫌疑人的踪迹。6月15日,警方获悉黄某峰因交通事故将到交警大队接受处理。11时许,刑侦民警在县交警大队将黄某抓获归案。
经审讯,黄某供认了案发当天取款时发现ATM机里还留有银行卡,卡里面还有8800余元钱,见四周无人便将卡里的钱全部取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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