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记者从银行业内了解到,由于竞争激烈,各商业银行通常存在开卡及激活率等各项指标的要求,为完成指标,拉人办卡则是各显神通。而消费者“被信用卡”几乎成了目前银行业的“潜规则”,其中“不知情‘被信用卡’”及“旧卡到期‘被信用卡’”则是目前发生频率最高的投诉事件。
现象1
不知情“被信用卡”
这种现象主要是个人消费者在自己并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告知开通了信用卡。具体说来就是个人消费者本人并没有申请某一银行的信用卡,但却收到了银行寄来的信用卡。有的甚至是自己并没有收到信用卡,在查询个人银行记录时才发现被开了信用卡。
有业内人士告诉记者,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是目前信用卡开卡的门槛较低,通常只需要持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即可办理。而目前各大商业银行的信用卡中心都有一定量的办卡任务,有的甚至将信用卡开卡任务承包给外面的公司,因此在办理申请信用卡的时候审核并没有那么严格,因此造成了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信用卡”的现象。
现象2
旧卡到期不想续期仍“被信用卡”
个人消费者原来在某家银行办理过信用卡,但旧卡到期后不想续卡,也没有申请要求办理新卡,但仍然收到银行寄来的新办理的信用卡。在一般情况下,新办理的信用卡如果没有办理激活手续,是不收费和计息的,但却仍有个人消费者收到银行发来的欠费罚单,指办理的信用卡拖欠年费及利息。
记者了解到,这主要是各银行为了能够保留客户,如果不是客户的专门申请,一般在客户的旧卡到期后都会主动给客户寄一张办理的新卡。但通常情况下,收到的新卡需要激活后才开始计收利息,如果没有激活是不收取年费的。如果有未激活仍收费的现象,可能是新信用卡“被激活”了。
有知情人士告诉记者,信用卡“被激活”是一些承包了银行信用卡任务的公司为保证信用卡的激活率,擅自激活了一些处于休眠状态的信用卡。
现象3
“被信用卡”后“被追债”及“被交款”
有个人消费者表示,个人在不知情的状况下“被信用卡”,之后又收到了银行发出的欠费通知单。如果拒绝交款则会被一些公司追债,或者在办理一些银行贷款业务时被告知个人征信记录不良而无法办理。熟悉情况的业内人士表示,一些银行为了保证信用卡不发生坏账,也会将信用卡坏账业务外包给一些“第三方收款公司”,由这些公司来追回信用卡坏账。此外,如果个人欠费不还,超出了银行规定的期限,就可能归入央行的个人征信系统,显示个人征信有不良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