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银行信用卡账单分期介绍:
账单分期付款业务是指持卡人在刷卡消费的账单日后,本期到期还款日之前,通过电话、短信等方式向我行提出分期支付消费金额申请的一种提前消费方式。
一、业务特点
自由分:您可以自由选择分6期、9期、12期、18期、24期,自由选择分期金额
方便分:您只需要登录信用卡网上银行或拨打24小时客服热线95511-2-4-5即可申请账单分期
快速分:您在规定的日期内申请账单分期,当日申请当日审核,即时发送短信告知审核结果
简单分:您只要支付当期账单的最低还款金额,剩余的金额都可以申请账单分期
快乐分:本期账单成功申请分期,首期分期金额和手续费直到下期账单才会产生,您可享受更长的免息还款期
二、申请时间
本期账单日次日至本期账单到期还款日(含)之间,都可以进行申请。例如:您的本期账单日为8月5日,到期还款日为8月23日,则申请时间为8月6日至8月23日。
【温馨提示】
1、为避免耽误您的还款安排,建议您尽量于当期账单到期还款日前申请。若您使用自动扣款方式还款,为避免发生重复扣款,建议您于当期账单到期还款日前五日申请。
2、申请账单分期后,敬请您密切留意审核结果。
3、申请账单分期付款,分期总金额最高不得超过100000元。申请核准后不得对已申请的分期期数、金额进行更改。
4、持卡人申请账单分期成功后,分期金额将从分期后最近一期账单起列入账单,每期手续费与每期分期金额同时入账,并计入最低还款额中。如办理成功后,持卡人未按时全部偿还当期剩余账单金额,将视为未全额还款,则当期账单不享受消费交易的免息还款期待遇。
5、如您申请提前终止账单分期,经我行核准后,您必须一次性支付剩余的分期余额及手续费(已入账的本金及手续费不退还)。
6、持卡人成功申请账单分期付款业务3个月内,不能进行第二次申请。
7、账单分期付款 业务的每期入账应还金额和手续费不参与积分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