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商银行信用卡积分累计标准:
使用招商银行信用卡消费人民币单笔交易每20元可获得1分,美元单笔交易每2元可获得1分。消费金额所产生的积分在银行记账日的次日生效。
备注:
1、主卡及附属卡积分可合并计算。
2、如持卡人同时拥有个人卡及商务卡的,个人卡及商务卡积分应分开计算。
3、因任何理由将刷卡购买的商品或服务退还、或因签账单争议、或其他原因而退还款项者,招商银行将依照退还款项的金额,按比例扣除积分。
二、部分商户的交易和信用卡收费不累积积分。根据招行积分规则,下列项目不予计算积分:
1.信用卡年费、循环信用利息、预借现金的手续费及利息、逾期缴款所衍生的费用(如违约金、利息)、依《招商银行信用卡领用合约》约定的其它各项手续费;
2.通过代扣代缴方式支付的相关费用;
3.在房地产、汽车销售、批发、公立医院、公立学校、政府类、金融类、慈善、居民服务和非盈利性社会服务等低费率、零费率商户的消费;
1.
招商银行信用卡积分已达到某一兑换积分标准时,主卡持卡人可将积分依照招商银行相应积分及兑换标准兑换相应的回馈项目,招商银行将即时从持卡人信用卡积分中扣减相应积分。
2. 各回馈项目(包含各项商品、服务或抵用券等)及兑换标准、兑换规则均以兑换当时最新的回馈活动公告或目录为准。
3. 所有回馈项目数量有限,兑完为止。
4. 附属卡持卡人不可直接参与积分兑换。